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申请材料: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4.因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5.因灾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6.因意外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居委会初审→乡镇民政所申批或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镇或县民政局发放救助金
办理时间:每月办理
办理地点:洛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9-6061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