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洛浦街道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日期:2023-11-30作者:

对象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洛浦街道常住人员。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①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个体工商户、网络创业以及“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

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1 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②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3)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 30 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③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 

办理时限:窗口即办即结,网办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社区便民服务站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379-6061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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