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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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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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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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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政〔202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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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013-2022-00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各县区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规范社区体育公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构建高水平的社区体育公园体系,扩大公益性基础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完成首批60个城市区社区体育公园建设任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3年,中心城区(包括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经开区,下同)基本实现社区体育公园全覆盖,偃师区、孟津区和各县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全面推开。到“十四五”末,全市社区体育公园实现全覆盖,建成覆盖全面、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的社区体育公园体系,形成城镇社区“10分钟健身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着力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提速提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面向社区,科学布局。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人口规模、群众实际需求等,以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为重点,以近距离服务全龄人口为目标,以社区为基本服务单元,科学布局社区体育公园,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精准设置运动健身项目,引导优质体育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社区延伸。
(二)功能复合,方便群众。坚持公益性、突出多功能,在社区体育公园因地制宜嵌入文化和生活类公共服务,打造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的载体平台,方便居民就近开展文体活动、获得便民服务。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用好市场化手段,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模式和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格局。
(四)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抓好试点建设,总结经验、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全市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高质量推进。
三、规划布局
(一)分类规划。按照A、B、C三类规划建设社区体育公园体系。
A类社区体育公园,以运动健身功能为主,兼具文化、生活服务等功能,室内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各县区根据人口分布及用地规划情况,在辖区内规划不少于2处。
B类社区体育公园,以运动健身功能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嵌入其它服务功能,室内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
C类社区体育公园,以室外运动健身功能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嵌入其它服务功能,因地制宜、“见缝插针”选址和确定建设规模。
(二)均衡布局。社区体育公园的布局应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关于构建“15分钟居住生活圈”要求,优先选择居民相对集中且体育设施欠缺的成熟区域,充分考虑适宜的服务半径和慢行可达性,布点应密度适宜,实现均衡布局。
(三)统筹衔接。社区体育公园应与城镇现有路网、公园、绿地、景观等有效衔接,与当地人文特色、城镇风貌有机融合,打造功能聚合、特色鲜明、舒适便捷的运动休闲空间。
(四)尊重民意。社区体育公园的选址应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由规划部门和用地权属单位研究提出选址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征集居民意见,扩大群众参与,确保社区体育公园的选址贴近居民的实际需求。
四、用地类型
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出发,充分挖掘空间,加强土地复合利用,鼓励对单一功能场地进行多功能改造,在原则上不征用土地、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建设社区体育公园。根据不同的建设条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新建。在符合规划和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新开辟地块设计建设社区体育公园。
(二)改扩建。综合利用现有体育场地、社区内部公共活动场地、公园游园、绿化带、“边角料”地块及屋顶、高架桥底等城市立体空间,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闲置物业、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等,改扩建体育公园。
(三)共建。积极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运动场地对居民开放,探索实现共建共享。
五、设计建设
(一)外观设计。社区体育公园建筑风格应相对统一,市级层面出台各类社区体育公园参考设计方案,设置统一的形象标识,增强辨识度。建筑外观设计应简洁灵动、亲切自然,充分体现公共性和亲和力,营造轻松、动感的环境氛围,让群众乐于亲近、愿意参与。
(二)室外场地设计。面向各年龄段群体,可设置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大众健身项目场地。针对青少年群体,可设置轮滑、攀岩、儿童游乐等趣味性强的场地。针对中老年群体,可设置毽球、门球、广场舞、太极拳等场地。针对小众群体个性化健身需求,有条件的可设置游泳池、极限飞盘、射箭、卡丁车等场地,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众健身需求。
(三)室内场地设计。一般由体育主题休闲吧、青少年体育培训、公益健身房以及文化、生活等服务设施组成。体育主题休闲吧可设置台球、射箭、飞镖等休闲类体育项目,通过时尚场景打造青年休闲运动社交平台。青少年体育培训可设置儿童体适能、乒乓球、篮球、网球、滑步车等项目。公益健身房可配置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等有氧器材和哑铃、杠铃等力量训练器材。文化服务可配置阅读角、文化交流空间等。生活服务可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驿站等,打造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的社区服务空间。
(四)分类建设。中心城区A类、B类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原则上由市级负责安排实施,C类社区体育公园由各城市区负责建设。偃师区、孟津区和各县参照中心城区做法,结合实际确定本地社区体育公园建设主体。
六、资金来源
(一)财政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把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局要研究出台专项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县区建设积极性。
(二)政策性资金。市体育局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会同市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政策资金支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公园游园提质改造等建设项目,整合用好上级奖补、本级配套等资金。积极争取体彩公益金、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资金。
(三)社会资金。加强项目投融资谋划,科学设计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投资与收益平衡机制,通过打捆整合非盈利性与盈利性项目等方式,吸引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商业贷款等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探索运用冠名资助、捐赠等方式,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资金支持;通过委托运营、承包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后期维护投入和扩大经营收益,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减轻政府投入压力。
七、管理运营
(一)统一管理,分级养护。中心城区社区体育公园的绿化、照明、市政等设施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A类、B类社区体育公园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养护,市城市管理局做好指导配合工作。C类社区体育公园由属地政府负责管理养护,建立检测维修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设施器材安全完备及场地运行良好。偃师区、孟津区和各县参照中心城区做法,结合实际确定本地社区体育公园管理主体。
(二)多元主体,市场运营。中心城区A类、B类社区体育公园中物业管理、商业运营等可收益部分由投资方负责运营。在确保公益性基础上,可引入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提高公共资源盈利能力,平衡建设运行成本投入,实现社区体育公园可持续运行。偃师区、孟津区和各县参照中心城区做法,结合实际确定本地社区体育公园经营主体。
(三)群众参与,自治自管。完善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加强文化体育类群众自治、自乐、志愿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众性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的组织服务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制定社区体育公园自治公约,共同参与公园维护管理,推动形成社区居民自治自管、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持续提升社区体育公园管理水平和综合社会效益。
为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市级层面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体育局具体负责,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跟踪督导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工作专班和推进机制,确保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