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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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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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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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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老城政〔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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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013-2023-0028
老城政规—2023—2号
老城政〔2023〕8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老城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
消费潜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老城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3日
老城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
行动方案
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充分挖掘区域市场潜力,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稳住经济“压舱石”,聚焦本地产业,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政策从“散芝麻”向“扶企业、推产品、树品牌”转变,加快促进消费全面复苏,充分激活消费“主引擎”,牵引带动经济稳步增长。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服务消费回补、消费品质提升、市场主体帮扶、消费配套升级和消费环境优化等六大行动,推出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擦亮城市名片,让老城区成为省内旅游的首选地,青年情侣的聚集地,时尚消费的国潮地,努力向培育国内消费中心城市迈进。
三、主要行动
(一)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1.刺激新车消费。梳理已开展的购新车消费补贴活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2023年1月至3月,组织我区重点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进步行街、进景区等集中展销活动,同时协调辖区步行街、景区运营主体减免场地费用。大力开展汽车云展销活动,支持重点汽车销售企业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对接,拓展汽车销售渠道。引导保险机构对在我区购买新车并上牌上险的个人消费者,实施商业险折扣优惠。(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局)
2.推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在公交、环卫、市政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大力推广氢燃料电池车辆及关键零部件应用。区域范围内以中长途货运车辆、大中型作业车辆为主,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氢燃料电池汽车占比车型不低于25%。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更新,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25%。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中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使用比例不低于25%,对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投标单位给予加分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财政局、发改委、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
3.鼓励家电家居消费。以“焕新升级·智享未来”为理念,突出智能家电、5G手机、绿色环保家居等,将更多“新国潮”“新国货”打造成为“新消费”,促进绿色智能家电、低碳环保家居消费加速成长。梳理已开展的家电家居补贴活动,对于开展的家电消费补贴活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4.引导住房消费需求释放。积极搭建各类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举办房展会等购房活动,鼓励房产企业开展特价房、购房优惠券、购房大礼包等品牌多样、优惠丰富的让利活动。同时加大对一线防疫人员、优秀教师、硕博人才、退转军人及符合二胎、三胎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的购房优惠力度,激发住房市场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服务消费回补行动
5.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实行景区贷款贴息补贴,辖区4A级以上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帮助其按照年化利率的2%争取上级补贴支持。鼓励旅行社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对旅行社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洛争取上级支持。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财政局)
6.促进餐饮业快复苏、稳增长。鼓励各协会、美食集聚区举办各类“美食节”“啤酒节”等,支持餐饮行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对2023年净入库税收达到30万元的限上餐饮企业,协助企业申报上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城管局、统计局、财政局、老城区税务局)
7.培育预制菜消费市场。举办预制菜主题促消费活动,指导洛阳餐旅集团、东华实业等推出年夜饭、卤味、洛阳特色菜礼盒。开展预制菜宣传营销活动,在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设置预制菜专柜,在电商平台开设洛阳预制菜名品专区。强化文化赋能,讲好品牌故事,提升预制菜文化内涵和吸引力,推进预制菜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产业等深度融合,带动预制菜消费。(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商务局)
8.探索生活服务消费新场景。积极谋划一批服务业数智化升级示范项目。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新模式新业态,实现“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双向融合,挖掘培育一批新零售企业。同时,积极探索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开展远程会诊、病理诊断等业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政数局、卫健委)
9.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引导直播电商代运营企业、电商直播机构等开展直播电商带货大赛、直播电商优秀人才评选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0.叫响“古都夜八点”活动品牌。以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为引领,以“打造时尚消费新场景、展示文旅夜游新品牌、培育夜间文旅消费新热点”为重点,鼓励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夜间文旅消费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剧本娱乐店等文旅市场主体优化产品供给,丰富“夜游”“夜演”“夜食”“夜宿”“夜集”“夜娱”等消费业态,组织企业参加非遗展销、老字号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打造城市消费新地标、新IP。(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1.打造品牌消费场景。支持品牌连锁店发展,对在洛直营门店累计数量达15家以上,且当年新开直营门店数量与上一年持平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新建或改造提升连锁直营门店10家、15家、2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内被国家、省评定为品牌消费集聚区、绿色商场、平安商场以及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当年或上一年获得“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完成以上目标的企业,帮助其争取上级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12.培育引进“区域首店”。为满足高层次人才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品质,严格落实市《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招引盒马鲜生、茶颜悦色、美宜佳等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对2023年引进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区域首店,且在我区注册法人公司的,帮助每家店和招引方争取市级10万元奖励。对2023年引进全国新品首发体验店、新零售智慧门店,且在我区注册法人公司的,帮助每家店和招引方争取市级3万元奖励,将老城区打造成洛阳地区重要的世界名牌首发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四)市场主体帮扶行动
1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小微企业,帮助其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市级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统计局、财政局)
14.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农业展会,积极参与全市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好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推荐优秀农业品牌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实施消费帮扶,通过消费帮扶专柜、定点结对帮扶等方式,为蔬菜企业搭建产销平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15.鼓励本地农副产品消费。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选购生活必需品或福利产品时,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区工会根据《洛阳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在为每名会员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之后,有条件的单位可再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为会员以实物形式采购发放一批洛阳脱贫摘帽地区的农副产品或洛阳生产的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农业农村局)
16.加强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行业特点,以“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景区收益权质押贷”等产品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对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文旅、住宿、餐饮等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各金融机构应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商务局、文旅局)
(五)消费配套升级行动
17.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积极鼓励发展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100个,持续完善提升我区智能充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
18.积极推进加氢站建设。以物流园区、公交客运场站、道路交通枢纽为重点,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建设,形成加氢站网络。争取市级建设补贴。对3年内新建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加能站,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氢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争取市级不超过加氢设备购置、安装费、土建施工费总和20%的建设补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老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六)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9.拓展节日消费。围绕大宗消费、线上消费、文旅消费、双节消费等重点领域,于2023年元月至3月举办各种类型的促消费活动;发放文旅消费补贴,开展景区免门票、年票优惠购活动,丰富节日供给、提振市场信心,为壮大消费市场注入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20.繁荣夜间市场。经区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可利用部分非主干道建立夜间市场,允许商贩在道路开市经营,打造夜间经济。(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市古城管委会)
21.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标准。适时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科学研究制定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组织春节慰问活动,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物资,优先采购洛阳本地产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
22.优化住房市场消费环境。积极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结清房产抵押贷款,实现已抵押房屋的“带押过户”。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新建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记时,可依据购房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鼓励全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老城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全面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全区促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务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化、台账化推进。
(二)完善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使用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等各类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促进银企对接,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三)做好消费宣传。合理引导全社会消费预期,鼓励市场全面放开,积极倡议“让新人结婚,让老人聚会,让朋友畅饮,让诗人远行”等社会风尚,引导消费者克服顾虑情绪,恢复消费信心,广泛宣传我区主题特色活动,打响消费品牌,释放消费潜力,在全区形成畅享消费的火热氛围。
(四)加强工作考评。强化结果导向,加强考评监督,于2023年底对2023年促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活动开展突出的责任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