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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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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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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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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老城政〔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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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013-2023-0030
老城政〔2023〕2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老城区2023年文化和旅游市场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老城区2023年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16日
老城区2023年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造全国沉浸式文旅目的地,建立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周边安全、有序,现开展文旅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推进文旅文创事业发展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总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洛阳打造全国沉浸式文旅文创产业布局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把文化旅游领域整顿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老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丁雪峰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副 组 长:肖 宇 副区长、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局长
刘智勤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李海燕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周光玉 市古城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王粉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雅洁 区委网信办主任
徐汉强 区文旅局局长
郭元辉 区城管局局长
周敬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向东 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副局长
赵秀克 老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何德意 老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白 霞 市古城管委会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赵 明 市古城管委会文物保护建设发展局负责人
仝国龙 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磊 洛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亚楠 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一恒 道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聂小会 西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红风 东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荣 西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伟刚 东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培琳 西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薇 洛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 勇 天堂明堂景区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旅局,徐汉强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检查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闭环管理、达标达效,集中整治“三违”行为,切实提高市场安全水平;紧扣消防安全思路,集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成效。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老城消防大队、市古城管委会文保局、洛邑文旅公司、各景区景点、各相关办事处
(二)全面规范文旅市场价格。引导规范景区景点汉服租借、化妆、摄影直播等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严肃查处文旅市场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办事处
(三)大力整治文旅市场周边市容市貌。依法查处文旅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游商游贩等现象;清理文旅市场周边乱贴乱画、乱挂乱拉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文旅市场周边乱悬挂布标布幔的清理工作及建筑物立面的清理,维护文旅市场周边市容市貌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市古城管委会文保局、洛邑文旅公司、各景区景点、各相关办事处
(四)全面维护文旅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文旅市场周边及沿线车辆违停违骑、乱停乱放等乱象;疏导文旅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文旅市场周边车辆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整治文旅市场周边私设停车场收费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老城分局、老城交警大队、各相关办事处、各景区景点
(五)规范整治文旅市场周边餐饮行业。依法查处文旅市场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文旅市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办事处
(六)高效处置文旅市场突发事件。整治扰乱文旅市场的治安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相关办事处
(七)及时处置舆情、发布信息。主流媒体、官方网站、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灾害天气预警等宣传信息;及时处理文旅市场舆情和群众举报投诉,做好舆情监控、线索报告等工作,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文旅局、市古城管委会文保局、洛邑文旅公司、各景区景点、各相关办事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0日)。全区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动员、统一部署。成立整治行动工作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对照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启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营造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全区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要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为主,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把专项行动作为规范、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扎扎实实把这次整治行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文化与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摸清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各门类的数量和分布,登记造册,点、线、面相结合,找准问题导向,确定任务目标,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建立整治问题台帐。以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为重点,提高整治针对性。
(三)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集中整治期间,协调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把整治行动开展部署、实施、成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向行业通报。
(四)强化节点意识,按时上报成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定期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于市场秩序混乱、问题较多的,将分别进行约谈、批评、通报,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检查台账,形成书面报告,每月10日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及工作开展情况至老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邮箱:lcqwhsc@163.com;联系人:纪孟飞;电话:6529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