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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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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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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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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老城政办〔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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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013-2023-0036
老城政办〔2023〕8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洛阳市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3月17日
洛阳市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及《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逐级分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总体目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自律式节水机制和完善的节水管理机制,到2023年底,我区节水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23年底,全区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7.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3.8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1以上,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覆盖率达40%以上,节水载体建成率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节水公益性宣传力度,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绿色消费。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做好用水主体工作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节水培训。
工作目标:各学校、社区、企业、机关每年组织节水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进一步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载体建设。坚持生态、环保、节约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工作,努力营造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带动全社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水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50%以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重点用水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20%以上居民小区建成节水型小区。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将节水“三同时”审查纳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强化“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节水措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按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对于不采用节水器具或节水措施不配套的,不允许开工建设。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计量监测设施。工业用水要全部计量,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建立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实现从水源、输水、配水、灌水全过程高效节水。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地表水跨区域引调,增加地表水拦蓄量,提高灌溉效率,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0.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1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邙山、洛浦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计划
(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2023年3月17日-3月21日)
召开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给各单位分解下达创建任务。
(二)开展节水宣传活动(2023年3月22日-3月28日)
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3月22日-3月28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在全区各领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开展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用水器具调查和居民节水意识调查。
(三)收集统计各类载体名录并确定载体创建名单(2023年3月29日-5月21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区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名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名录;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名录。
确定全区需创建的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开展动员培训指导工作。
(四)完成农业节水工程建设(2023年6月30日前)
全面完成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完善农业计量设施,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五)完成节水载体创建任务及县域创建资料收集(2023年5月22日-6月30日)
全面完成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创建任务;继续深化节水型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完善水资源与节水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单位配合提供各项创建资料。
(六)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资料整理及上报(2023年7月1日-7月15日)
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自评、总结、申报材料汇编和上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要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细化目标措施、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明确专门人员,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资金保障。按照水资源税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节水投资稳步增长机制。对通过验收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排重大项目时将给予倾斜和资金补助。
(三)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及监督检查情况已纳入老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和节水政策,强化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产品用水定额、用水器具管理,加大对节水设施不落实、节水措施执行不到位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非法取水现象,对严重破坏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3.洛阳市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工表
附件1
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我区要于2023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书政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高 辉 区委常委、副区长
邵拨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粉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凯杰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 民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 敏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袁永红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小伟 区财政局局长
王晓毅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敬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元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仝国龙 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磊 洛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一恒 道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聂小会 西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荣 西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红风 东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培琳 西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伟刚 东南隅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亚楠 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我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附件2
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开展以电折水测算的,以电折水水量不予认定) | 10 | |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分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16 | |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主要考评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情况和落实结果);未出台相关政策,得0分;出台政策未落实的,得1分 | ||||
水资源税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得4分;主要考评公共供水代收水资源税上缴情况和自备取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资源税追缴情况;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节水“三同时” 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8 |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
9 | 再生水 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再生水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8 |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
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
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40%,加3分 | 3 |
附件3
洛阳市老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工表
项目类别 | 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一、用水定额管理 | 1、核查近两年水资源论证是否严格执行定额; 2、核查近两年取水许可项目审批是否符合定额管理要求; 3、核查近两年命名的节水载体(企业、单位、小区)是否严格执行定额; 4、核查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是否严格执行定额; 5、整理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二、计划用水管理 | 1、整理计划用水管理下发的文件资料; 2、核查计划用水管理户管理档案是否完整,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归档齐全。 3、整理近两年计划用水管理户年度计划用水量目录; 4、整理汇总全区所有取水许可户综合信息。 | 农业农村局 |
1、提供近两年平均月用水超200吨用水户名录。 | 北控水务集团 | |
三、用水计量 | 1、落实全区农业灌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收集整理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图片、农业灌溉用水量和用电量统计、农业灌溉用水和用电缴费凭据; 3、统计汇总自备井取水的工业企业年度用水量。 | 农业农村局 |
1、整理汇总全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1、统计汇总公共供水的规模以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用水量 | 供水企业 | |
四、水价机制 | 1、收集整理近两年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开展情况; 2、整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相关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1、统计汇总近两年水资源税征收台账; 2、对水资源税征缴情况进行汇总说明。 | 税务局 | |
1、核查居民阶梯式水价执行情况; 2、整理汇总不同阶梯水价的缴费情况。 | 北控水务集团 | |
五、节水“三同时”管理 | 1、整理汇总近两年审批建设项目名录; 2、提供审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等相关内容。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整理汇总近两年在建项目施工审查资料; 2、提供施工资料中节水设施等相关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提供近两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
六、节水载体建设 | 1、统计公共机构名录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统计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名录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1、统计实行集中供水且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名录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整理汇总已命名的(省、市、区)级节水载体命名文件和创建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
七、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1、整理汇报近两年供水管网漏损情况; 2、提供供水管网改造相关材料。 | 城市管理局 北控水务集团 |
八、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1、生活用水器具推广工作总结; 2、对建材市场销售的用水器具进行调查汇报; 3、对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生活用水器具进行调查汇报。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九、再生水利用 | 1、近两年污水处理厂生产报表; 2、再生水利用量情况说明; 3、提供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 城市管理局 |
十、社会节水意识 | 1、整理汇总近两年开展节水活动相关材料; 2、开展居民节水意识调查,并将调查情况进行汇报。 | 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办事处 |
十一、加分项 | 1、提供节水激励政策文件及拨付资金相关材料 | 财政局 |
1、统计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的节水典型; 2、整理汇总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情况。 | 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