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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对我区非禁放区15家烟花爆竹布点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区布点方案,按照“控制总量,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布点当场取消申请资格。对禁放区域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动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要求,老城辖区内310国道以南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我区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按照省、市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工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积极组织辖区干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我区在办事处的每个社区(村)张贴了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悬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横幅、通告、宣传单等形式,正确教育、引导、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我区常年都没有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全区以开展“打非”工作为重点,特别是在青年宫广场、洛浦公园老城段、道北办事处春都路等多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各办事处安排了专人负责对重点地段进巡查、排查,严格落实城市区禁售禁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