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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四措施加强元宵节期间 “孔明灯”燃放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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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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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事故屡见不鲜,老城区政府在也在节前部署了元宵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区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单位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确保辖区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区组织办事处、社区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利用传单、展板、简报、户外电视屏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和禁放“孔明灯”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购买、不燃放。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洛阳市颁发的《关于全市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区安委会协调组织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孔明灯”的批发、零售点,劝止销售行为,严格禁止“孔明灯”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现场劝阻,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查禁工作。联合检查组将在元宵节夜晚18时至22时开展错时检查工作,把辖区内的青年宫广场、雷锋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列入重点检查和巡查范围,禁止、收缴、劝阻在此类场所销售、燃放“孔明灯”,对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孔明灯”燃放高峰期的执勤战备,积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调集力量,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点燃后的“孔明灯”,就是一个明火火种,飘落到哪里,就可能引起火灾,居民可以选择其他文化活动来代替燃放“孔明灯”。老城区是洛阳文化气息最浓厚的地方,元宵节期间明堂、国花园举办的庙会有猜灯谜、赏花灯等多项丰富多彩的活动,居民可以尽享这些文化活动“大餐”来感受到传统佳节的味道。
(老城区安全监管局 刘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