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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区委办公室工作,协助区委书记处理区委机关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3.参与区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4.指导区委文件制定和上级文件运转办理工作;审核区委文件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组织区委办公室文字资料和区委重要文稿起草;审定签发以区委办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区委办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5.指导区委办公室会议活动组织工作,安排部署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以区委名义参加的会议和活动。

6.组织推进区委督查落实工作;指导重要督办文件的督促查办工作;协调推进区委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7.组织推进全区办公室系统工作,指导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区委通讯、值班、机要和保密工作。

8.对全区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9.完成上级和区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