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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根据《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豫政办〔2018〕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办〔2020〕8号)等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在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推广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意义

与传统汽车相比,电动车没有任何污染,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就效率而言,传统汽车的能源转化效率只有17%,电动车的效率是90%,即使考虑燃煤发电的效率损失,电动车的总效率也大于30%,约为传统汽车的二倍,节能效果十分明显。电动出租车的使用可大幅提高我市新能源使用的比重,降低运营成本,减少能源支出。同时,减排效果显著,可在较大程度上改善我市的环境状况,让我市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据测算,一辆传统出租汽车相当于10辆社会车辆的排放量。从行业服务方面看,出租汽车更换为纯电动车,提高了车辆的硬件档次,提升了洛阳作为副中心城市的形象,出租汽车舒适度和整体服务水平也将明显提高,能够更好的为市民出行提供服务。

    三、起草过程

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有关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到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和运城等地考察了解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更新流程、招投标程序、充电站(桩)、维修点建设布局等情况,并与市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进度,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网络征集确定新能源出租汽车logo,组织公开招标确定长安汽车及广汽传祺2款新能源车型,明确了车辆营运设施、智能终端配置等硬件标准。

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方案,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等各项程序,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多策并举、鼓励更换”的原则,加大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在2021年年底前城市区4227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王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淑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彭仁来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委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洛阳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做好风险管控。出租汽车行业多种因素复杂,提前更新要以稳定为前提,对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收集研判涉及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不稳定问题,对涉稳动向及时预警、督导化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应急处置工作,形成维稳工作合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分步稳妥实施。城市区更换巡游出租汽车、新增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年底前到期的1298台巡游出租汽车更换;2021年年底前完成其余2929台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市公安交警部门为提前更新巡游出租汽车“营转非”提供高效服务。

(五)明确车辆信息。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中有关要求,新能源车型应为工信部公布的国内一线品牌新能源车型。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使用豫CD3XXXX专用号段。车体颜色为车辆轮眉线以上为蓝色,轮眉线以下为钛泽银色,统一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标识。

(六)确定运价标准。为鼓励出租汽车企业更换新能源车辆,启动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七)细化奖补措施。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对整合企业及按规定时限完成所有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换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运力指标奖励。按时限发放车辆更换补贴及车辆提前更换补偿,车辆经营期限到期后,出租汽车企业超过180天未更换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运力指标。

(八)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充电桩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满足巡游出租汽车充电需求。

    五、文件特点

(一)对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企业的奖励方式进行明确

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的企业,车辆数不得低于200辆,两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奖励4个运力指标,三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奖励6个运力指标,以此类推给予运力指标奖励,最多奖励运力指标不超过10个。2020年9月底、2021年3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换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车辆总数一定比例的运力指标奖励。

(二)对不同年限车辆更换补贴及提前更换补偿进行明确

按规定时限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6000元的更换补贴。对未到期车辆提前更换的给予提前更换补偿:一是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底前到期车辆更换。2020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无提前更换补偿;2021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每车给予8400元补偿;2022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每车给予16800元补偿。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对2022年年底前经营期限到期车辆给予提前更换补偿。二是2021年底前完成2023年—2027年经营期限到期巡游出租汽车更换,2021年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六、解读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解读人:朱晓山,联系方式:63239386。


洛阳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