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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力度,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我市依据国家、河南省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强化金融支持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重要部署,我市根据《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办〔2020〕17号)以及《关于金融支持洛阳市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实施意见》(郑银发〔2020〕82号),编制了本《政策措施》。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上级政策的落地落实,发挥金融先行先试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力度,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20年8月份,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政策措施》(讨论稿)。初稿形成后,集中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工信局、发改委、统计局、科技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辖内商业银行及行业协会意见。9月28日,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该《政策措施》。经过集中征求并吸纳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突出重点,支持制造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确定支持对象,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项目库及“普适性企业”推介机制,打通银企信息不对称壁垒。

    第二部分是整合资源,力促金融要素有效投入。要求驻洛银行、担保类金融机构制定《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单列计划,进一步创新制造业专项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同时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等产品。

    第三部分是加强保障,确保政策落地有序实施。通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提高制造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加强统计监测和监管引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争取各银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该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贷款余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提高制造业小微企业业务占比,确保每年末制造业在保余额和制造业贷款余额不低于上一年度。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解读人:王露,联系方式13903799021。

洛阳市强化金融支持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