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城区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日期:2021-03-15
来源: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0〕475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5号),更大力度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机制、实施步骤、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了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分类实施”等七项基本原则,明确利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目标。
2.明确了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主要任务。全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的城镇老旧小区共20个片区、126个小区,涉及居民16219户。2021年计划完成 11个片区、8386户,2022年计划改造提质9个片区、7833户。改造后的小区达到“三入、四通、四有、两整”标准,改造后的片区内达到“三合、三整、九有”标准。
3.明确了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的实施机制。通过动员居民参与、强化项目推进、整合片区资源、完善长效管理等机制推进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
4.明确了实施步骤。2021年3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底前为巩固提升阶段。
5.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主要从用足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盘活本级资源、引导居民出资、鼓励单位出资、专营单位投资、税费减免、市场运作、金融机构参与等8个方面筹措资金。
6.明确了具体工作推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五是严格督促考核。
三、解读机构
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康亚宾,联系方式:652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