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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老城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12月2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市申报“无废城市”建设城市。老城区“无废城市”建设是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于2022年上半年启动,成立了老城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参考市级“无废城市”方案和相关领导、同志们及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方案编制的工作,编制单位及各办公室成员单位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座谈会、协调会、专家评审验收等多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老城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老城区“无废城市”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划。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提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建设指标、实施范围及时限。建设指标涵盖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到2025年,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实施方案》第二部分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着力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实施方案》第三部分明确“无废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和强化宣传引导。

《实施方案》附件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确定了制度体系35项重点任务,技术体系3项重点任务,市场体系15项重点任务和监管体系12项重点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强化与省市其他规划的衔接,在保持上下一致性的同时,结合实际,明确了全市的工作目标和落实举措。

四、解读机构

老城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人:赵景云,联系方式:6221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