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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老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老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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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7
来源:
一、出台背景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政府行动计划,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利实现的重要制度保障,决定未来10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任务。老城区妇儿工委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为参照,在分别征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委等36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老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老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二、主要内容
新一轮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兼顾我区情况,突出政府主导,坚持全面发展与特殊保护,注重连续性时代性前瞻性,分别有四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从政治高度对两个《规划》编制的过程与内容做理论、思想指导。二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在上一轮“两规划”基础上,又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 71 项主要目标和 88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将“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扩展为“儿童与环境”领域,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69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三是组织实施。主要对两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运行与保障机制做具体的分工与说明,确保两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有组织、有支撑。四是监测评估。主要对两个《规划》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反馈与评估,确保两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补充完善。
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对“两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大力扶持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解读机构:老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郑 杰
联系电话:652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