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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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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14
来源: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2022〕60号),现起草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方案起草时征求了市古城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科工局、发改委、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统计局、政数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总工会、老城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18个单位的意见。区发改委、住建局提出修改意见,因需要与市级文件相符,未采纳;区城管局提出修改意见,部分采纳;区农业农村局和卫健委提出修改意见,已采纳;其他单位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1.开展大宗消费扩容行动。具体包括刺激新车消费、推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家电家居消费、引导住房消费需求释放。
2.开展服务消费回补行动。具体包括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促进餐饮业快复苏稳增长、培育预制菜消费市场、探索生活服务消费新场景、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3.开展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具体包括叫响“古都夜八点”活动品牌、打造品牌消费场景、培育引进“区域首店”。
4.开展市场主体帮扶行动。具体包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本地农副产品消费、加强企业融资支持。
5.开展消费配套升级行动。具体包括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加氢站建设。
6.开展消费环境优化行动。具体包括拓展节日消费、繁荣夜间市场、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标准、优化住房市场消费环境。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老城区商务局
解读人:老城区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379-652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