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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翠云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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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2
来源: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四部门《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建保)〔2023〕80 号文件精神,谋划翠云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 号)、《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洛政办文〔2017〕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方案起草时征求邙山街道办事处、翠云峰街道办事处及前李村、后洞村、望朝岭村、营庄村各社区意见充分研究,均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一)征收补偿范围
翠云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东至规划河南路,南至邙岭大道,西至王城大道,北至项目用地界。涉及前李村、后洞村、望朝岭村、营庄村在洛阳市城市开发边界区内的剩余村组。
(二)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四)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 号)文件执行。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心
电话:0379- 6998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