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四部门《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建保)〔202380 号文件精神,谋划翠云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 号)、《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洛政办文〔2017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方案起草时征求邙山街道办事处、翠云峰街道办事处及前李村、后洞村、望朝岭村、营庄村各社区意见充分研究,均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一)征收补偿范围

翠云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东至规划河南路,南至邙岭大道,西至王城大道,北至项目用地界。涉及前李村、后洞村、望朝岭村、营庄村在洛阳市城市开发边界区内的剩余村组。

(二)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四)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 号)文件执行。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心     

电话:0379- 6998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