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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应对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对《老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该《预案》起草时征求了相关区直委局、各街道办事处共38家单位的意见其中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等3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其他单位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8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措施、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机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三)灾害预警措施。明确了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灾情信息管理。包括信息报告、灾情核定、信息发布等内容。

(五)救助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启动条件调整、响应升级、响应终止、响应协同衔接等过程和程序。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内容。

(七)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术语解释、奖励与责任、预案演练、预案管理、救助款物监管、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老城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老城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0379-6065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