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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权益日,老城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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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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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在老城区青年宫广场进行诚信宣传活动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为弘扬诚实守信文明新风,发挥信用支持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区发改委在老城区青年宫广场进行诚信宣传活动。 活动中,区发改委志愿者通过企业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和发放宣传单页的形式,对现场企业和群众传播诚信文化。现场共有6家辖区优质企业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做有诚信经营意识、有社会责任感的诚信企业。同时还向现场群众普及信用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的相关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区发改委)
检察助力“3·15” 护航消费者权益“365”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青年宫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检察机关职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进一步畅通群众维权诉求通道,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下步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区人民检察院)
西北隅街道同化街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西北隅街道同化街社区组织志愿者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徽安门支行为辖区居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维权知识,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60岁的退休老人张先生感慨地说:“真是‘及时雨’呀,让我了解了消费者维权知识,我今天回去一定把了解到的和邻居们都分享一下。” 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警示居民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为居民和谐生活保驾护航,共创平安法治星。(西北隅街道) 玄武门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玄武门社区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共建和谐家园”——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志愿者为居民发放预防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和物品,倡导大家警惕“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和“快速致”的投资项目,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乐享幸福生活”,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此次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西关) 科普3.15 安全在身边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3月14日上午,西南隅街道办事处组织科普志愿者在辖区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 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转发相关政策知识等形式,向辖区居民群众、企业商户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利、维权知识等。同时引导和提醒广大居民要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拒绝高利诱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好钱袋子。(西南隅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