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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人大常委会将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市县区联动监督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4个部门为重点监督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监督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老城区税务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

二、监督内容

1、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

2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涉及指标考评情况;

3、对即将开展的2024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准备情况;

4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

6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欢迎全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范围、内容,在202583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各执法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执法评议工作不受理信访案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执法评议调研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根据《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人大常委会成立个执法评议调研组。其中,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牵头开展工作,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牵头开展工作,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开展工作,第四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牵头开展工作

1、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13693793656

电子邮箱:laochengqurenda@163com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党政大楼161610

2、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区科学技术局

电话:13653797516

电子邮箱:laochengqurenda@163com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党政大楼161629

3、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老城区税务局

电话:13703799869

电子邮箱:laochengqurenda@163com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党政大楼161627

4、第四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

电话:13849989567

电子邮箱:laochengqurenda@163com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党政大楼161626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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