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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报废车辆 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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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0
来源:
众所周知
车辆在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后
是必须作强制报废处理的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上路
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
罔顾道路交通安全
为了一己私利
心存侥幸使用报废车辆
将报废车辆随意乱停
对于这种行为
洛阳交警将依法严查严处
具体整治措施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作部署,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
一、加强路面查处。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二、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及时进行处置。
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车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
01严查报废车辆上路
2022年9月4日,洛阳市老城区。9时51分,洛阳交警四大队民警在魏紫路高架口执勤,依法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杨某昌神情紧张。经详查,杨某昌不仅未携带驾驶证,更严重的是其驾驶的车辆已达报废年限。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昌做出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02严查报废车辆上路
2022年9月8日上午,洛阳交警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豫C牌照轿车存在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出现在我市凌波桥附近。接预警后,洛阳交警二大队立即安排路面执勤警力注意发现拦查。最终,民警成功在滨河北路雪松路口将目标车辆拦截。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赵某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经过批评教育,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会再犯。
03严查报废车辆上路
2022年9月13日11时35分许,偃师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北环路杏园村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形迹可疑,于是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驾驶人乔某某仅有D类驾驶证,属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更让民警吃惊的是,乔某某所驾车辆还是一辆“报废车”。后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对乔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04严查报废车辆上路
2022年10月18日,洛阳交警掌握一条重要线索: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蓝色轻型自卸货车,仍常在路上行驶,存有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于是立即指令属地洛阳交警七大队查处。
大队迅速组织部署,于20日凌晨在我市滨河南路将目标车辆成功拦截。现场,驾驶人丁某承认自己驾驶报废车的违法事实。
据丁某称:该辆蓝色轻型自卸货车系其早年购买的二手车,于 2019年就已达到报废标准,其抱着侥幸心理,偶尔半夜上路拉货来规避交警执法,没曾想也被查获。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辆操作稳定性
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驾驶报废车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报废车上路不仅危害大
对自己和他人都不利
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隐患多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报废车辆改头换面,以次充好
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易诱发交通事故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报废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
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洛阳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查,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切不可将车辆随意乱停,更不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