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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老城区洛浦街道等2个街道翠云社区、后洞社区、前李社区、苏滹沱社区、望朝岭社区、营庄社区等6个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农用地7.4587公顷(耕地为3.9264公顷),建设用地19.8695公顷,未利用地0.0248公顷,以上共计27.3530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四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苏滹沱社区其他林地、乔木林地、前李社区其他林地、旱地、后洞社区果园、其他林地、公路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农村宅基地、营庄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翠云社区乔木林地、公路用地;西至望朝岭社区物流仓储用地、公路用地、营庄社区农村宅基地、后洞社区工业用地、其他林地、苏滹沱社区其他林地;南至前李社区公路用地、后洞社区公路用地、营庄社区公路用地;北至苏滹沱社区公路用地、营庄社区公路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老城区洛浦街道翠云社区集体土地0.3446公顷,农用地0.3417公顷(耕地0.0019公顷),建设用地为0.0029公顷。

老城区洛浦街道后洞社区集体土地2.6746公顷,农用地2.2762公顷(耕地2.1253公顷),建设用地0.3984公顷;

老城区洛浦街道前李社区集体土地0.0922公顷,农用地0.0753公顷(耕地0.0735公顷),未利用地0.0169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苏滹沱社区集体土地0.1077公顷,农用地0.0998公顷(耕地0.0921公顷),未利用地0.0079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望朝岭社区集体土地0.7295公顷,农用地0.0987公顷,建设用地0.6308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营庄社区集体土地23.4044公顷,农用地4.5670公顷(耕地为1.6336公顷),建设用地18.8374公顷。

老城区政府拟组织洛浦街道办事处、邙山街道办事处、老城区旧改办、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老城区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老城分局和邙山街道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