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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机场西路建设工程(含望朝岭立交)项目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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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9
来源: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老城区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七四四厂、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分公司、河南省通信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金港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市远北合金有限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河南分局国有土地0.7695公顷,其中农用地0.4201公顷(耕地0.0361公顷),建设用地0.3494公顷;拟征收邙山街道李家凹社区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共计39.2458公顷,其中农用地31.3739公顷(耕地14.0690公顷),建设用地7.8719公顷。以上共计40.0153公顷,拟作为洛阳市机场西路建设工程(含望朝岭立交)项目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望朝岭社区农村宅基地、公路用地、其他林地;西至冢头社区科教文卫用地、公路用地;南至冢头社区公路用地、其他林地、水浇地、李家凹村公园与绿地、望朝岭社区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冢头社区公园与绿地、其他林地、苏滹沱社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老城区国有土地0.7695公顷,其中农用地0.4201公顷(耕地0.0361公顷),建设用地0.3494公顷;
邙山街道集体土地39.2458公顷,其中农用地31.3739公顷(耕地14.0690公顷),建设用地7.8719公顷。
老城区政府拟组织邙山街道办事处、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老城区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和邙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