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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古城管理委员会目前共承担11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7项,分别为:

行政许可:

1.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2.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置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

4.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申请审批;

行政处罚:

5.对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6.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7.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的处罚;

8.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9.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10.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11.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处罚。

我单位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法制学习教育、端正执法人员指导思想、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维护市容市貌管理秩序,在服务古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中,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摊设点整治,教育劝导46件,流动摊点350余个;二是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整治,清理杂物235处、临时遮阳伞80余把;三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拆除违规广告牌30块,落地灯箱35个;四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在执法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要求,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洛阳市古城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对于相关违法经营行为,经现场批评教育后均能立即整改,且情节轻微,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免于处罚,2022年度无行政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