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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区级行政执法领域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汇总公布如下,请各行政执法主体予以贯彻落实。

 附件:1.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2.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doc

附件2.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doc

附件3.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doc

附件4.洛阳市老城区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处罚事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