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老建安罚决字〔2024〕第006号
-
日期:2024-07-06
来源:
洛阳市老城区***蔬菜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3A
地址:集市北街***号
本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对吕海峰蔬菜店涉嫌店外销售 立案调查。经调查,你2024年6月21日在集市北街人行道上店外销售,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对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证实该店铺存在违法行为。根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老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老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安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