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为有效履行国防动员使命任务,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防警报设备设施的战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我市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1分,在全市(含县域)统一组织人防警报试鸣,望市民做好心理准备,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袭警报、解除警报。


一、预先警报:鸣36 秒,停24 秒,反复3 遍,时间3 分钟。重复2 遍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鸣6 秒,停6 秒,反复15 遍,时间3 分钟。重复2 遍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 分钟。

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