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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期,老城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调整工作。
        在调整中,老城分局、邙山分局结合全区单位变化情况,对符合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和信息采集,并根据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增减重点单位的数量,最终以下发《通知》的形式确定了属于消防大队监管的65家消防安全二级重点单位;属于公安局监管的64家消防安全三级重点单位。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队和各分局将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录入工作,完善单位信息,实现“户籍化”管理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确保场所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