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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2018年度全区春夏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近日,老城公安分局、邙山公安分局分别下发《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辖区范围内部署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发动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治理要严管严控高危场所。6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8月底前突出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加大“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协调居(村)民委员会、安监办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6月底前,梳理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集中约谈一批、组织媒体曝光一批。持续加强电气产品使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教育、文化、商务、卫计、文物等部门排查消除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隐患。加快推进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电气线路改造,预防和减少夏季用电高峰发生电气火灾。深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组织“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快递公益使者”行动和“119消防奖”评选。认真落实消防站、消防体验中心每周开放工作,使消防宣传工作全区覆盖。
        《方案》明确此次行动将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主要领导在全区共组大会上作检讨,并从严追究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确保春夏期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