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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城区的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以及十字街四条街道为历史街区,街区内多数为“老门老户”、商住两用的民房,消防设施陈旧,居民思想守旧,“三合一”、“九小”场所众多。为切实改善古建筑街区消防安全现状,4月10日,老城区副区长郭秋香组织古城管委会、公安、消防、商工、电力等部门以及东南隅、西南隅办事处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历史街区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工作。


        检查中,检查组人员重点围绕“九小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产品是否合格,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检查人员要求当场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并落实专人进行督促,严格复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随后,各相关单位就如何做好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进行了讨论。
 

       调研结束后,郭秋香副区长就如何做好历史街区火灾隐患整治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要落实专项资金,加大对古建筑街区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要督促古建筑街区内的业主、承租人等配足、配齐灭火器、救生绳、“消防红水桶”等基本灭火、逃生设施。


        二是逐一排查登记。要督促社区组织网格长、综治专干、安监员、巡防队员、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对居民自建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提示。要对照标准逐栋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街区内的每一栋建筑要建立台账,针对每一栋建筑情况制定整改标准,并确保每一栋建筑都有责任人。


        三是限时督促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突出、管理混乱的重点区域,要下发督办通知,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挂牌督办,综合治理。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要根据古建筑火灾特点,加强对街区内出租房业主、承租人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培训活动。各办事处要在街区公告栏、居民楼院、宣传橱窗、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标语。社区等基层组织要逐家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常识、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