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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邙山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回头看”。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梳理、归纳的基础上,区委第二巡察组在信息反馈会中指出了我办在党的建设和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邙山办事处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讨论和研究,逐一进行对照分析,对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归类,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促进邙山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周密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按照《中共老城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以问题整改提振干部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宏波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智勤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涉及问题整改的部门中层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邙山办事处整改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坚持党工委主抓,各党政领导及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整改机制。

(三)制定台账,细化措施。党工委、办事处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设立台账,跟踪督办的形式积极落实整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 巡察反馈意见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纪委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对党员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会议,将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进行逐项区分,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二是明确纪工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把约谈提醒、督促检查作为压力逐级向下传导的有效抓手,定期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层层交责任、压担子,常敲警钟、常打疫苗、拉紧红线,确保各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夜校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夜校”制度,严格考勤登记,不得无故缺席,同时将考勤与个人工作考核相挂钩,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每人写出心得体会,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使机关干部能够将廉洁自律谨记于心并严格遵守。四是切实并坚持开展好“四查四促”专项行动、纠正“四风”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队伍年轻化建设,加强专业指导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对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不让作风松懈“有机可乘”。实行半月例会制度,每月月中、月末,组织办事处纪律检查委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最新精神,同时各自汇报半月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六是认真梳理各种线索,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线索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办事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大额支出没有费用明细单,报销时未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对照《关于规范办事处(镇)经费支出审批的通知》(老城办[2009]20号)文件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公务消费管理的方案》老城办[2013]40号文件,制定新的会签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财务支出的审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宣传费用1千元以上必须经办事处党工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支出,单据须附费用支出用途、清单和开会日期。对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支出必须通过办事处党工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方能支出,并在票据上注明开会日期,对大额支出必须附明细清单和订立的合同,需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标手续的,必须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所有支出都须经会签手续完善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支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作风建设不够严格,个别党员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经常性、不定期对办事处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增加检查频率,对机关纪律检查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在办事处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邙山办事处干部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干部请销假进行管理,对不按请假制度请销假的干部和无正当理由超时限请假的干部按照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进一步增强办事处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明确奖罚措施,对模范遵守制度的干部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干部给予惩罚,对多次违反制度、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由办事处纪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检查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强化惩处措施。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出现的代签现象,办事处纪委将建立签字笔迹档案,录入全体工作人员的签字信息,并经常性、不定期的对上班签到情况同签字笔迹档案进行逐一对照,如发现有代签现象,办事处将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问责。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4、个别村组干部存在作风霸道,不执行“4+2”工作法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村重大财务支出事项,严格执行“4+2”工作法,对于未通过“4+2”工作法的事项,属于违反财务规定,不予以支出。二是落实月巡查制度,由办事处纪工委每月10日前,对各村(社区)财务公开情况、执行“4+2”工作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反馈,对于典型问题在全办予以通报,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村(社区)党政务公开制度化,强化“4+2”工作法的执行力,确保工作法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薄弱;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制度落实不力,信访稳控工作方式方法不讲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仍然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老城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 “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一把手”的责任担当关键,明确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调整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邙山办事处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团结,做好沟通协调,利用民主生活会、谈话谈心等制度努力做到统一思想打牢服从团结的基础,各司其职,抓好党工委书记这个关键;坚持原则,是非分明,完善制度保证班子团结的根本。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办事处督查工作,成立由纪委、组织、党政人员组成的督查办,建立台账,督促落实工作,对于村(社区)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强化督查问责。三是高度重视信访老户的化解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掌握、有效处置各类苗头性、预警性和行动性信息。加强对重点不稳定群体和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定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每月5号、20号信访例会,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主动化解纠纷。四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要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内容,提高理论水平。对全办基层党建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强化工作机制,在方法上真正创新党建;严格落实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党员组织生活;丰富活动方式,利用新媒体,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把党建工作与社会管理、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经济发展等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按照2018年度“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的要求,做好辖区党员的的学习教育工作,结合“逐村(社区)观摩整办推进”、“三评”活动,每季度对辖区党组织以及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调阅,确保学习真落实、无死角。五是落实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调查午餐补贴发放的问题,我办已经按照要求全额退还财政,整改完成;发放包村民警补助问题,共涉及包村民警17人,自2015年1月开始发放,共发放178360元,2016年9月已停发。关于超范围发放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的问题,我办共有人民调解员22名,自2015年1月发放至2017年6月,共计发放66000元,超范围发放的人员补贴已退还财政,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应收付款挂账问题,我办已经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现进行至询证阶段,陆续按照程序推进,今后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报告书建议,进一步规范处理会计遗留问题,并对应收账款加大催缴力度,使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针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慰问人数不符合的问题,办事处已专题向巡察组进行情况说明。三是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我办按照要求将规范合同的签订,报账时仔细把关,对资料不齐全以及不规范坚决不予以支付。四是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办将集中对村(社区)“两委”人员、报账员、监委会成员进行会计培训,对工程招标手续、4+2工作法以及现金管理、报账制度等财会制度进行系统培训,把好村级财务关,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对于史家沟村超范围发放人员工资的情况,其工资自2015年8月发放至2016年7月;根据要求,2016年10月,清退了超范围发放工资的9名人员,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9-62236529(工作时间);电子邮箱:mshzuzhiban@163.com;联系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邙山办事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