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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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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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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推动。2018年11月23日巡察反馈意见后,统计局党总支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任巧丽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全局上下立即行动、坚决整改,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统计局党总支在认真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4个方面17个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推进巡察整改全面完成。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统计局党总支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党总支明确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以良好作风和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四)聚焦反馈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统计局党总支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办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逐条对照,不折不扣落实问题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政治引领作用不强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一是制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全面、系统、扎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拓宽学习的知识面,把学习与统计业务紧密结合,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三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真正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2.关于对全区经济的宏观把控不足,对区委重大决策提供建议不够问题。一是积极开展月报监测工作,针对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和服务业联网直报,加强报表监测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工作,通过勤调研、早预警、控质量、重协作等方式,每月第一时间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三是及时将相关统计分析送达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
3.关于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的建设缺失,工作标准不高整改情况
1.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新时期党的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不断丰富创新学习内容,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创新学习内容、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二是在学习中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和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规范党费交纳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4.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管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员会议。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民主评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建设开展情况。三是通过规范支部建设,加强党内团结,进一步调动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问题和整改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相互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二是深刻摆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挖细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三是加强整改。把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主动认领整改、抓好整改落实。
6.关于工作标准不高,履职尽责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扩大执法人员数量的同时,加大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改进执法方式。全面采用“双随机”原则,全面认真的对执法对象进行数据核查。三是转变执法理念。由原来的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做到有问题的对象及时查,没问题的对象定期查。
7. 关于“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形同虚设,会议记录有明显补记现象问题。一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学习、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对局机关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事件等要严格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进行,完善相关记录,详细记录参会人员、采购方式、议事过程等内容,并存档留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履职尽责抓党建。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坚持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齐抓共管。二是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总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谈话谈心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强廉政党课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好党课制度,坚持一把手上党课,丰富、创新党课内容,完善党课资料。
2.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意识较差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规范加班餐费、大额印刷品及调查补贴等支出。
3.关于纪检监督弱化问题。驻发改统计纪检组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一是加强日常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二是创新执纪监督方法,善于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敢于执纪,从严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防控风险,进一步细化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统计局党总支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抓好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是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1.关于超标准发放差旅费问题。一是按照要求将多发的公杂费退回。二是以此为戒,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按国家出差标准执行。
2.关于违规发放交通费问题。一是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违规发放的交通费,按照相关要求退回。二是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杜绝违规发放,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举办培训会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培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相关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等记录。二是对统计业务培训及年报会议工作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区里对于业务培训的有关规定选取培训地点,严格遵守财务支出的各项规定。三是规范培训费支出,严格按照培训标准及预算要求,加强培训费审核,规范培训费支出。
4.关于超标准列支培训费问题。规范培训费支出,严格按照培训标准及预算要求,加强培训费审核,严格规范培训费支出。
三、巩固成果,促进全区统计事业发展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整改成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组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挺在前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全局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单位各项制度,推进全局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突出分类指导,联系统计工作实际经常查找和解决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坚持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层层抓落实。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统计工作向前发展。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大力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发展环境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