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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老城区城乡建设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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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6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对城乡建设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1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谋划,压实责任,落实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召开会,城乡建设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区城乡建设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唐云峰任组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师建龙任副组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海涛、李春会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职责、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督查,落实整改。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按照制定的措施持续整改,限时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强化权力制约,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认真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项20个问题,逐一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到位。
(1)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不健全。2013年至今建设局党委没有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对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指导不够,工作没计划、没安排、没部署、没落实。2017年1月原建设局党委书记工作调动后,党委未及时履行选举程序,补齐空缺,建设局党委至今无书记,党委不仅对所属党支部指导不够,自身工作也不能正常开展,连基本的党委会议都很少召开。
整改情况:建设局党委按照程序向区委组织部递交建设局党委调整为建设局党总支的申请,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建设局党组织的组建和选举工作,我局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党总支部委员,完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党总支书记。领导班子健全后,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工作,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监督。
(2)党委、总支抓党的建设精力少,党的专题会议少。建设局党委只有2016年9月至12月7次党委会会议记录,其它记录无法提供,且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具体的参加人员和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旧改办党总支2013年至2015年书记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从未召开过党总支会议,没有党建工作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切实解决好抓党建和抓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党建引领指导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促进党建科学发展。按照规定及时召开党组织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详实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本及时归档保存。
(3)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党组织发文用行政文件、行政文号现象。如建设局2016年4月21日行政会议上传达区纪委2016年16号、17号文件精神,安排手抄党章活动。建设局党委文件《建设局党委党建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用建设局行政文件头发文(老城建委(2017)3号)。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党组织公文行文的学习,规范党组织文件行文,杜绝出现以行政文件、行政文号代替党组织文件现象。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做到党组织会和行政会议分开。
2.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不力。2017年1月16日至22日,省第三强化督查组对我区施工工地进行督查,发现涉及我区两处施工工地,存在七个百分百不到位、三员管理不到位问题:2018年4月16日至22日,省第十一强化督查组对我区进行督查,发现涉及我区2处施工工地存在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两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一是提高认识,健全“三员”管理制度,强化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按照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制度,严格落实管控指令,督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和“三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对“三员”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责。三是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工地进行依法查处,督促及时按标准整改。
(2)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问题楼盘还有较大存量”,截止目前28个问题楼盘中只有13个化解,15个问题楼盘尚未化解(3个正常推进,7个推进困难,5个涉法涉诉),存在较大隐患。
整改情况:针对手续办理类,实行证缴分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违法违规建设类,采取先处罚后调整,逐步分类解决;针对配套设施不完善类,加大协调力度,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针对经济纠纷、资金链断裂、涉法涉诉类,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剩余11个尚未化解到位的问题楼盘台账项目。
(3)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2017年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9月份区管道路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考核中,我区在城市区中排名末位,受到通报;在全市“四河三渠”治理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进缓慢。造成铁路防洪渠老城段治理项目工期滞后,区委主要领导在2018年5月23日全市第三次河长制湖长制调度会暨“四河三渠、三渠联动”推进会上做表态发言,且在2018年7月16日洛阳日报上受到通报。
整改情况: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四个意识”,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特别是领导方式,以“钉钉子”精神将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紧盯“四河三渠、三渠联动”重点任务,强力攻坚薄弱环节,积极筹措资金,有效破解资金瓶颈。加强市政管理养护,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区管道路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水平。
(二)党的建设缺失,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建设局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全,没有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小组和党课记录存在造假嫌疑。党小组会议记录从2017年3月24日开始,开篇就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与召开时间严重不符。党课记录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共记录13次,其中2018年1月2日、1月8日、1月15日、1月22日20天内就上党课四次。旧改办机关支部只有2017至2018年“三会一课”记录且与行政会议混记一个记录本。会议召开不规范,存在将支委会与党员大会、支委会与班子会混为一会现象。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搞好党员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及时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团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记录,督促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搞好心得体会撰写。
2.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建设局机关党支部2016年5月12日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9月21日才制定学习计划;手抄党章活动只有师建龙、曾杰、刘永良、余洋洋4名党员完成。建设局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记录涉嫌造假,如2017年6月9日学习议题为党章第三章,记录本显示的是十九大会议新修订的党章内容;2017年6月30日学习议题为回顾党的历史,坚定理想信念,记录本显示的内容为十九大报告第二部分两个自然段的原文摘抄。未见旧改办机关党支部2017年2月至10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个人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合理学习计划,每周利用半天时间,做好专题教育活动。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搞好心得体会撰写,督促党员保管好学习本。把政治理论学习搞扎实,夯实思想建设基层。
3.党员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党员未按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仝国龙自2017年11月被任命为旧改办副主任(现借调市旧改办帮助工作)以来,个人党组织关系仍在原党支部。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总支、党委审批把关不严。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张翼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鉴定表党小组意见、考察和确定发展对象记录均为本人填写,支部大会未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就已经填写鉴定表中自我总结两次。房屋征收中心张璐在其预备期未满的情况下支部大会研究转正,经查阅张璐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未经支委会研究,接受为预备党员、转正未经支部大会讨论,未见旧改办党总支、建设局党委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党员人事关系发生变动时,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目前,仝国龙同志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确保党员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党总支部要做好审查报批程序,程序不完善的坚决不予报审。目前,征收中心党支部已将张璐同志入党情况汇报区委组织部,待组织部给予整改意见后,立即按照组织部的要求整改到位。数字办接通知后,高度重视,张翼鸽同志发展党员经手人员较多,且均已不在我办工作,已严格按照建设局党委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党费收缴不规范,账目混乱。建设局党委无党费收交明细,建设局机关支部党费原始记录标识不清,涂改严重,没有2017年党费交纳记录;部分党员未按照标准交纳党费,3名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党费只交1元。2018年9月4日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建设局党委补交党费共计4314.8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下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党费交纳标准,督促党员自觉、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做到账目清、记录实。
5.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不履行集体研究程序。具体事项:如2017年10月31日付JY通用工地施工及道路扬尘防治信息平台系统款90000元、2018年4月30日付物业办专项经费15174.5元等均无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上充分研究,形成集体决议后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凡是属于重大开支、重大人事调整、重大事项必须经支部班子研究后执行。安排专人做好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事项记录和留存。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规定数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建设局党委2017年没有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只是所属各支部领导班子自行召开,同时党委对各支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以上率下,从支部委员做起,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认真执行区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建立党总支委员与所属支部联系制度,一名委员分包联系一个支部,党总支委员参加所属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做好指导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建设局党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统筹谋划部署。2013年以来,建设局党委未成立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没有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业务的意识,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主动谈心谈话不够,没有真正管到位、严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氛围不浓厚。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党组织负责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班子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局党总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署和要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传导的工作格局。坚持谈话制度经常性,做到逐级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2.纪工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2013年以来,纪工委从未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提出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共同研究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对策措施,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思路招数还不够多、不够实,党风廉政教育不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散漫。巡察组于9月5日、6日对区建设局和旧改办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建设局2名同志迟到,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由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替上岗现象。
整改情况:2018年9月5 日2名迟到的同志,经建设局领导班子研究给予通报批评,9月6日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由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替上岗现象,对值班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必须请假,经单位领导同意并经服务大厅主任批准,由本单位人员替换后方可离开。下一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不定期邀请纪检组参加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共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为推进建设局工作,制定了《老城区建设局劳动纪律暂行规定》,促进干部职工作风教育管理,强化纪律观念,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正规、有序的工作氛围。
3.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
(1)建设局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大量购买茶叶、酒且餐费支出过高。经查建设局2013年茶叶、酒开支分别为41581元和15920元;餐费报销次数频繁,2013年加班、招待134次,支出37469元。存在违规发放防汛补助问题。201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建设局以现金形式发放防汛工作补助4500元( 涉及15人,每人300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把经费报销审批手续及报销制度。严格规范各项津贴补贴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存在违规发放防汛补助问题,已整改完毕。
(2)旧改办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按正科级领导干部标准报销郑淑娟电话费36个月合计9360元;有违规报销月票和重复报销月票的情况。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旧改办报销三人金额不等的公交月票,张莉报销72个月合计3600元,马磊报销59个月合计2950元,郭新鲜报销16个月合计800元,其中张莉有重复报销月票现象。
整改情况: 郑淑娟同志按正科级领导干部标准报销电话费问题查找依据,按规定处理;张莉、马磊、郭新鲜报销的公交月票共计7350元全额退款已上缴至老城区财政局国库。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报销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1.建设局票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大量支出无明细清单。经查建设局2013年报销的36笔办公用品无支出明细清单,总金额为83752元;24笔修车费用无支出明细清单,总金额为15480元。并且在报销票据中存在连号票据拆分报销现象,如2013年5月9#、10#凭证显示将老城区润广贸易商行2300元的办公用品拆分为三次报销;2013年1月12#凭证显示将洛阳市华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3000元的修车款拆分为四次报销。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票据报销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教育干部职工及时报销签批手续,不得积压票据集中报销。严格落实一事一报销及公务卡报销制度。
2.旧改办采购办公用品频繁,大量办公用品无支出明细清单。巡察中对其多次在超市购买办公用品中的排插、水壶进行统计, 2013年购排插33个,水壶34个(其中电水壶11个),2014年购排插34个,水壶36个(其中电水壶11个)。在报销的办公用品中还存在票据无支出明细清单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无支出明细清单的办公费用为37626元,其中2014年、2015年无明细清单的电脑维修、打印机耗材费用为9880元和8010元。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进行报销,将明细清单作为报销必须事项。确立专人进行审核,强化报销附清单意识。
今后城乡建设局党委将在工作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保持清醒、保持忧患、保持定力、保持节奏,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努力推动城建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