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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洛浦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回头看”。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梳理、归纳的基础上,区委第二巡察组在信息反馈会中指出了我办在党的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和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洛浦办事处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讨论和研究,逐一进行对照分析,对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归类,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促进洛浦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洛浦办事处党工委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人、设立台账,跟踪督办的形式积极落实整改。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三会一课”制度得不到有效地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通过引导各支部负责人,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党员按照三会一课的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郑重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在我办各支部建立完善的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和制度化。三是强化督导,坚持调阅制度。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定期调阅“三会一课”记录本,严格规范各党小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制定办事处党员学习计划,按时开展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研究部署,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办事处党工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突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应用,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个别班子成员主动履责意识不强,对分管科室同志开展廉政教育力度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分管责任。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年年底前向党工委及党工委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工作指导。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社区(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社区(村)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支持办事处纪委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联系社区(村)违纪违法案件,增强班子成员主动履责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力度。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4、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委开展检查相关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制度的笼子。健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制度,定期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到岗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二是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关于预防节日病的精神,加大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三是明确纪工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把约谈提醒、督促检查作为压力逐级向下传导的有效抓手。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指导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对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组织办事处纪律检查委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最新精神,切实增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检查监督力度。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5、纪委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月巡查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月巡查工作,按时向区纪委报送资料,同时做好月巡查资料的存档工作;二是严格监督尺度。强化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追究力度,定期检查办事处党员干部的考勤与工作记录,对不按规定请销假和迟到早退人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对办事处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增加检查频率,对机关纪律检查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在办事处进行通报,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职责。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6、信访支出额度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信访差旅费,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制度,特别重大支出,须上报区相关部门直至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支出;二是强化稳控措施,降低信访支出费用。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做好信访老户思想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办、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真正了解、吃透信访人诉求,对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协调予以解决,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强化细化稳控措施,做好信访群众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措施稳控有力。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

      (1)党工委党政不分。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会议制度。完善党工委会议制度和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党的重大问题,由党工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行政事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要求。将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进行区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会议议题程序进行,杜绝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工委会议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党工委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洛阳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惩教结合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按照处置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规范操作。强化党工委履职尽责意识,积极履行职责,深入细致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高度重视信访老户的化解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掌握、有效处置各类苗头性、预警性和行动性信息,及时排查、及时化解、及时稳控。加强对重点不稳定群体和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定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党的建设缺失

      (1)政治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整体谋划制定2019年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计划之中。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要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内容,提高理论水平。二是强化学习效果检查将党员学习教育纳入“逐村观摩、整办推进”目录,通过知识测评等方式,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效果。三是强化领导带头作用。坚持党工委书记上党课制度,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给联系社区党组织上一次党课。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工作作风建设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区“两委”主要干部的学习教育。将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至各社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提升社区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建章建制,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真正使服务对象明白政策要求,明白办事程序,明白工作时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继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办事处及各社区、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开门纳谏和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主任开展廉政谈话,做到经常提醒、经常督促;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做好群众工作,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履职,强化监督问责。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线索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醒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夜校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使机关干部能够将廉洁自律谨记于心并严格遵守。四是切实并坚持开展好“四查四促”专项行动、纠正“四风”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维护中央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三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认真调查单位存在超标准报销高铁票问题,我办涉及人员已于2016年退还220元到财政所,整改完成;关于超范围发放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的问题,我办严格按照洛阳市委、市政府2012年[49]号文件及老城区委2008年[6]号文件,第五项切实加强大调解机制保障工作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不低于100元工作补贴,市政法委及市司法局将此项列入考核项目予以检查,自2015年1月发放至2016年6月,共计发放20400元,目前已停发,超范围发放人员已将12300元退还财政所,整改完成;关于虚列住宿费用的问题,经我办调查2017年1月1日上午8时32分,李某到北京接访,做涉核基地非访人员张某、吴某二人思想工作,在北京居住两晚,于2017年3日下午将二人接回,李某为非财务专业人员不知道所持定额票据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已不能使用,但居住实事存在,李某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办事处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我办将切实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财务审核报销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责任,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9-65278710(工作时间);电子邮箱:lpdzb@163.com;联系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党政办,邮编:4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