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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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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27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第一巡察组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9日,巡察组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扎实
1.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学习主动性不高,针对性不强。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落实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由班子成员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二是开展“四查四看”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对标对表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列出问题清单。三是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具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严格落实《老城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试行)》,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相结合,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2)党支部引领作用缺失
1.履职尽责不力。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上报。一是2020年12月三年换届期满,已上报区直机关工委于2020年7月对党支部进行改选,配齐人员,健全支部力量。二是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落实支部书记全面抓单位党建工作,形成强而有效的监督机制。
2.“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将班子会议与党支部支委会分开召开,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不牢,漠视群众利益
1.停车库管理不科学。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科学统筹机关大院和地下车库车位资源情况,按照统一管理、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原则对车位进行统一规划使用,已制定《老城区机关大院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二是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地下车库共有车位216个,其中固定车位100个,对剩余116个车位按照先后顺序依次科学停放,提高地下车库使用率,达到停车使用最大化。
2.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筹备建立由区委办、人大、政府办、政协、市场监督监管局、编办、司法局等人员组成的老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与饭菜质量监督服务小组。二是已在政府院机关食堂和古都集团大楼机关食堂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征求合理化建议。三是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管理制度》,强化食堂的管理服务。
3.对机关食堂的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政府院机关食堂日常原材料的采购进行验收、复核。二是机关餐厅服务人员,待整合至新机关餐厅时,及时核减食堂服务人员。
(二)党的建设缺失
(1)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教育不到位
1.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时上高质量党课,推动党员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使“三会一课”生动多样,富有成效。
(2)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敷衍塞责、应付工作。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纪检组长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利用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管理、责任追究。
2.存在照抄照搬现象。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表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二是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履职尽责有偏差
1.老城区政府家属院管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监管制度》,对金业路44号院物业监管加强力度,按要求、明责任。二是将物业公司收取的卫生费(每年收取1次)和停车费(半年收取1次)定期缴至财政局指定的老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由专人负责财务监管,做好账目明细,届时将在小区公告栏公示,接受住户监督。
(4)公车管理不规范
1.缺乏统一的监管。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出台并印发《老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全区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按照本办法原则管理。二是已成立公车督查小组,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力度,对留车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并纠正不足。
2.平台管理的公车维修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老城区公车平台管理制度》。二是已建立平台维修台账,由专人负责对维修保养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核对。
3.本单位使用的公车管理不规范。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建立本单位车辆加油台账和维修台账,一车一油卡,规范单位车辆管理及科学使用。
(5)人员管理不规范,未履行借调手续
1.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8名借调人员退休2名、编制调出11人,19名借调人员全部由借调单位出具《借调人员在岗证明》,返回单位上班人员6人。二是由专人负责借调人员档案管理,完善管理台账。并加强单位人员的考勤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足,统筹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具体要求。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 “一岗双责”制度,促使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落实“一岗双责”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经常性教育。
3.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培训,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人头,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已制定《立体车库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车库停放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立体车库日常管理台账,定期对车库进行维修保养。
4.审核把关不严。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在办理票据报销事务中,必须做到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三是制定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物品登记单》,确保了各项物品的发放有据可查,坚决堵上漏洞。
(2)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1.纪检组日常监督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意识,理顺监督与服务、监督与参谋、监督与防范的关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谋划工作、确定重心、制定目标、确保反腐败工作思路与中心工作环环紧扣。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精神,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重视。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成立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二是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以案促改会议精神,通报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同时结合实际深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3.对新办公楼伙食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多发的餐补退回。二是由专人每月初和人社局、编办核实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名单,加强对部门临时借调人员的核实、登记工作,实时更新《新办公楼单位人员用餐补助统计表》,对退休及调出人员及时停发用餐补助。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违规发放差旅费。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将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退回财政。
(2)违规发放公杂费。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超范围报销的公杂费退回财政。二是制定完善了《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报销审核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961060;电子邮箱lcqjgj63964518@163.com。
老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