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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228日至4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聚焦政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严格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迅速召开民主生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的期限和责任,对照反馈问题细化了相应的问题台账,扎实有效的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大方面12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具体分析问题,促进全面整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巡查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全面进行立整立改并确保改出果,改出按照整改方案的推进步骤,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区委第二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情况,每项整改情况都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巡察反馈的一些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统一部署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司法局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联动,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目前已陆续出台更新了多项制度。

二、聚集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学习不扎实,学习教育走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结合实际抓学习的深度、持久性不足。一是对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存在“缺课”现象。未见区司法局集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工作重要指示的记录。二是不注重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只停留在读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未结合我区司法工作实际深入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学习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理论学习只记标题,没有体现具体学习内容。对待学习教育认识有偏差、态度有温差、成效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计划,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多项活动,做好会议记录,集中多次专题学习;二是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学习的“内动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科学指导,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督查制度,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专门购置依法治国方面的书籍,供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免费借阅,请律师为区司法行政系统讲法治课,重点讲民法、婚姻法、刑法、诉讼法等,结合司法系统工作实际,以案释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注重学用“结合”和“转化”;三是确定责任人负责学习记录,党组书记对学习计划、内容、形式和记录把关,端正学习态度,确保教育深度和教育成效;四是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同志自觉学,在行动中学习,在学习中行动,把学习融入到工作中,通过学习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严格。区司法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在“两手抓”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班子成员对“四种责任”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区司法局2018年、2019年缺少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20年6月9日、7月10日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1月15日的述责述廉会议记录中,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为一项。2016年至今的意识形态存档资料缺项较多,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论知识缺少专题培训,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练,工作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二是与每位党员签订坚持理想信念承诺书;三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四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五是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充分利用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工作,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果,传播正能量。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教育整顿成果未落到实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建章立制为的是堵漏补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制度之名,无制度之实。《老城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老城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责>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已办结的公证事项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并制作回访记录附原卷”,而公证处却无法提供公证事项回访记录,公证事项回访制度仅仅是挂在了墙上、写在了纸上,没有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制度意识淡薄,没有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司法局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工作责任心;二是中共老城司法局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就责任心问题让每位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此为戒,要求每位党员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由张鹏同志负责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将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效果。三是针对频发问题的公证业务,老城公证处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老城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老城公证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公证行业队伍建设,着力治理公证行业突出问题。如违法违规执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等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建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工作作风不实,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压得不实,把关不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多次出现错误,造成了不良后果。2021年2月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办理入矫时材料核查不严格,未及时发现法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缓刑考验期不一致问题,一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较法院判决书少了半年,直到办理完解矫手续后才发现,后又采取弥补措施。同样的问题在2016年也出现过,却并未引起重视、引以为戒、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以致于2021年5月又出现因矫正对象假释考验期录入错误,提前办理解矫手续,致使矫正对象脱管一年的事件。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推进不均衡,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问题相对突出的有东北隅、西北隅司法所。经走访调查发现,东北隅司法所无门牌标识、工作人员公示牌为空,2022年3月27日、4月7日两次到访东北隅司法所均未见工作人员。据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自2021年8月司法所人员重新任命调整后,司法所工作无人接管。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档案放置混乱,回访情况登记截至2021年第二季度,电脑中工作记录截至2021年8月,后无记录;东北隅矫正对象档案现存放于西北隅司法所,虽然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运行正常,但司法所其他日常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西北隅司法所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资料混乱,散页存放,未进行归档管理。三是公证处管理乏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本职工作相关事项一问三不知,相互推脱。经走访、谈话发现,公证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对公证登记簿、公证业务办理系统何时启用、撤销的公证事项如何处理等不知道不清楚,关于公证业务办理系统启用时间等问题,公证处负责人也讲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力度,提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增强业务能力和制度落实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力度,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擅自离开居住地,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同时通过司法所不定时电话点验微信位置实时共享、入户走访,每月通过与公安共享数据,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情况。三是明确由矫正中心主任负责,相关司法所长配合对信息录入、资料归档、入矫解矫手续等矫正工作双重把关,确保零差错。四是由基层科负责规范各司法所工作。1.严格执行矫正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分类管理各类矫正对象。2.选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街道调委会的日常调解工作、指导社区调委会调解,信息录入等工作。3.完成街道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基层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五是为公证处增加孙肖柯、黄浩祺两名能力较强的同志,由张鹏同志负责加强公证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保密工作在落实上打折扣,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履行党的保密纪律不严格。未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领导班子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保密工作重大方针部署不及时、记录少;全员保密形势、保密常识、保密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不经常,相关学习记录少;意识形态等敏感信息,未在涉密机上处理。二是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政领导干部在个人述职、参加民主生活会时,未列入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没有领导决策、督促检查保密工作的记录、材料,未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组书记负总体责任,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各项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密码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重点学习省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思想意识;三是在学习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安全保密事件(事故)产生的危害后果,分析讨论问题产生根源,着重查摆主观方面的原因,认真总结梳理教训,为全体人员敲响警钟;四是开展自查排查,每位党员干部对照案例反思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失泄密风险隐患。对所有内网终端、配套设备、外网电脑、U盘、电子邮箱等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规范内网电脑使用,杜绝外网电脑处理涉密信息的情况,同时对近年的文件档案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归档,妥善保管涉密文件;五是对内网物理环境、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现场发现并解决问题,夯实安全保密工作基础。同时完善有关安全保密工作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六是加强人员管理,逐一签订保密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七是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中。并做好督查保密工作记录,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区司法局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安排部署工作多,下基层指导业务少,对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一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走访调查中,有群众反映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业务不熟,没有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群众多跑路、有怨言,群众问题没能解决又添新堵。二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不多。经谈话及电话回访了解,基层司法所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帮教,仅限于建立安置帮教档案、符合条件享受低保政策,帮教措施不多,帮扶渠道不广、实效不大。三是身在基层却不能深入基层,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呈现出重业务成绩轻政治学习,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果,重个性风格轻作风建设等问题。区司法局除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审和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外,很少到一线“走走看看”,对律师执业情况知之甚少。

整改情况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只跑一次”工作目标,我局公证处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优化窗口服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提高公证处工作质效。(1)提高服务意识。对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办事,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2)转变服务方式。积极利用“党员示范岗”、“便民绿色通道”,在坚持严格依法办证的原则下,对需要多人共同申请的公证事项,采取了在一定时段内分别接待和处理的方式,及时化解办证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将“公证上门服务”作为一项长期工程,解决群众各种因素导致办理公证的困难。(3)提升服务功能。重视公证监督、维护稳定功能的发挥,积极参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证据保全、经济合同类和知识产权类涉企公证,公证处采取主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扩展业务,充分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下乡进村,积极为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放管服”和“四办”改革,制定多项便民措施,提供预约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二是多举措开展安置帮教工作。(1)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法规和政府最新政策,倡导遵纪守法。(2)梳理出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可能出现的如户籍、教育、住房、医疗、保险等问题,主动对接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等相关单位,了解最新政策,在日常走访刑满释放人员时及时告知和宣传。(3)通过入户走访,以拉家常、谈心的方式,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化解不良情绪,消除刑满释放人员心中顾虑,鼓励他们放下包袱;同时,向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有矛盾纠纷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到早介入、早化解、早调处,最大限度排除不稳定因素,降低重新犯罪风险。走访结束后,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表、走访记录、谈话笔录等内容详尽记录在档,为今后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1)搞好律师监督和惩戒,教育是基础。要克服和纠正对律师重视业务培训,放松政治思想、法治、道德和纪律教育的倾向。(2)对律师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律师学习《宪法》和《律师法》等法律,经常学习《律师执业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使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3)针对律师流动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经常性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诚信为民、依法执业、优质服务、热心公益的先进典型,剖析、披露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律师学习先进、弘扬正气,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注意不断总结教育经验,提高教育效果。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政治站位不高,拼抢精神不强,工作被动疲沓。站位全区工作大局不够,强调客观困难多,积极作为解决问题少,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2019年至2021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计222件,败诉率高达49%,没有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我区排名倒数,区司法局并未聚焦短板和不足,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提升质效,在2021年全市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中因重视程度不够,平均分及参赛率较低,影响了洛阳市整体成绩,被中共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洛阳市司法局通报批评,直接影响到我区2021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安全问题久拖不治,影响“智慧矫正”建设进程。社区矫正中心房顶出现漏水、墙面脱落,2楼、3楼卫生间铸铁管道老化、漏水严重,2021年8月在局矫正工作推进会上就已提出矫正中心存在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不利于达到“智慧矫正”建设要求。三是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工作节奏迟缓。“扫黑除恶”专项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人民调解案件系统录入等工作进度滞后,多次被市司法局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由宋宏克牵头,行政法规科配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由庞宏强负责,刘武弟配合对矫正中心改造,消除矫正中心安全隐患,逐步达到“智慧矫正”建设要求;三是由宋宏克同志负责做好督导检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四是突出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围绕不同主题和节日,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打造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区50个村(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五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印发《老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老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从制度上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所有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在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前,均由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六是加强安全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局属各科室、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全面排查司法局机关,各司法所,矫正中心,公证处软硬件安全隐患,逐一向办公室提交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统一安排向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高效、准确报送工作信息,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制,对未按时报送延误工作进展的具体责任人全局通报批评,纳入各项个人考核考评。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016年至2018年区司法局财务人员均由劳务派遣人员担任,2019年至今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兼任,业务能力、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财务管理存在诸多疏漏。一是违规使用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不专用。如办公用品、运动会服装购置、财务软件升级、车辆维修、油卡充值从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普法宣传经费中列支。二是支出审批手续不规范。2016年以来多次出现入账未附支出明细及依据、支付凭证领导审批漏签的情况。三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如2017年购置家具、桌椅、显示屏、地板、心理测评系统软件,2019年购置保险柜、公证处购置书柜,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在职在编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综合培训,切实提升其业务水平并增强其责任心;三是依据财务制度,强化财务人员在办理报销手续时,严把“报销凭证要素必须齐全”这一关口;四是强化财务人员对财务原始凭证的保管、管理,并严格执行每月月底原始凭证的整理、装订、归档;五是强化审核人员在财务报销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坚决不签,待“报销凭证要素齐全”再办理;六是严格落实《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转移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变动的财务处理,确保资产账目真实准确;七是强化财务人员对局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每半年与区财政局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帐,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确保局固定资产登记无误。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抓而不实、浮于表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党政会议混开、会议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范围不规范、会议记录过于随意和缺失等问题。2017年4月26日,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班子成员上专题党课、改选党总支书记在同一个会议上进行,参会人员并非全体党员,会议记录未记载党总支改选参会党员人数、票决情况等内容,仅以“新选某同志为党支书记”一句带过;2021年3月至9月,本应由支部委员参加的支委会却由全体党员参会,且存在非党劳务派遣人员记录的情况;2018年党总支会议记录有95%的内容“打补丁”,粘贴在会议记录本上;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三会一课”等内容在同一记录本上混记,且记录人在本上随意涂画、记录与会议无关内容;2016年1月至2021年2月支委会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切实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1)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党建各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2)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任务,通过书记上党课、学党章等集中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4)严格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抓住重要节点,防止“四风”反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开支,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格公务接待。(5)制定本年度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向区委书面报备;(6)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授课计划,授课前,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准备讲稿,授课中,运用多媒体等,认真讲课,深入浅出,使党员干部坐得住、听得进、学有所获,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抓好缺课人员补课。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局属科室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1)落实“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管干部职工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通过党组会议、党支部全体人员会议讲廉政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干部认识,强化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杜绝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3)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整治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以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局机关和各科室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确保全年无不作为、乱作为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把党组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1)对从严治党工作要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2)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合理分解,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3)支持派驻局纪检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行、问责的责任;(4)指派专人管理票据,由专人负责收费、开票、报税,责任到人;(5)组织公证处全体人员定期重温《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严审各种资料、严格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的基础上,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一次性告知来办理的群众所需提交材料,使群众少跑腿,提高办证效率,使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公证书,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不严不实,没有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致于2016年以来,8名领导干部受到处理处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26名干部被局党组给予组织处理,还出现了杨某、王某等典型案例;2020年、2021年先后有6名同志因未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被约谈、教育、处理;2021年,1名党员干部因贷款逾期未还,催款电话直接打至局办公室,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发自内心、成为自觉。(1)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坚持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方面情况,重点监督干部是否存在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2)突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监督。开展领导班子运行和政治生态等级评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担当,对政治能力较差的干部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督促一把手依规用权、廉洁用权。(1)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探索推行权力清单公示、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预警分析等办法,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对不按权力清单办事,因滥用职权造成缺位、错位、越位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警示干部规范用权。(2)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全面摸排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筑牢从严治吏“防火墙”。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三是实行全方位监督,让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做到监督无死角。(1)推动提醒函询诫勉常态化。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等成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咬耳扯袖。(2)推动监督渠道多元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快速联动,建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反馈通报机制;与巡视机构互联互通,合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审计部门密切合作,加大任中审计比例,推动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了解干部遵纪守法、房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通过全方位监督,让干部感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体现对干部的真关心、真爱护。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局党组不注重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一是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没有纳入班子会议议事范围。如2018年2月地台装修19788.86元、2020年11月法治文化广场制作费188200元等未见上会研究记录,领导班子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研究经费支出记录金额空缺或无报价。如2017年10月宣传用品支出、2018年11月购置档案盒、2019年11月订阅报刊上会研究记录金额空缺;2020年11月购置办公桌和密码柜、2021年2月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外包无报价,“三重一大”制度未发挥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1)逐步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2)制定决策事项报告制度,把议题事项印发给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让参加表决及进行监督的人员事先了解有关情况,做到“有备而决”。(3)建立决策事项反馈制度,由决策事项负责人向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反馈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抓好督促落实,或纠正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偏差。(4)建立决策事项评议制度,将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进行民主评议。(5)建立全程监督制度,根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性质,邀请纪检监察组等进行现场监督。(6)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以不断提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逐步到位。按照制度确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强化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依法和民主公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各授权监督单位凡是“三重一大”决策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先由承办科室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填制相应的研究事项呈报表,列明事项摘要、初步拟办意见后提交办公室;(2)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交班子成员,经充分研判后再召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基本共识;(3)提交的集体决策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4)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作好反馈情况、开展评议、跟踪监督等各项工作。三是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综合作用,运用党务、政务公开等载体,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纳入公开范围,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责任追究。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形式主义严重,资料补记造假应付现象突出。一是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走形式。2021年“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与“王某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一样,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却完全一致。二是存在敷衍交差、凑合应付现象。1名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2016年、2017年除相关数据不同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2019年全盘照搬2018年内容。三是会议记录补记造假。2018年会议记录中穿插有2017年记录;2018年、2019年存在民主生活会、行政会议、述职会议、调研课题研讨会会议记录“未完待续”现象,未完整记录会议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具党组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党性原则为镜子,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为尺子,经常自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加强自我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地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地激励勤奋学习,开拓性地工作,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开展各项工作;三是树立正确观念。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党性、纪律等方面的学习,树立正确观念,坚决杜绝“八项规定”中严禁出现的不正之风,端正工作态度,压实工作职责。四是严肃政治纪律。不取巧、不做表面功夫,把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自查,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流程,把工作问题提升到政治高度,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共12项问题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多举措共进,紧紧围绕问题核心开展深刻教育,确保切实取得整改成效,并能够持之以恒保持以良好的姿态持续发展,目前上述1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司法局党组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9—65250325,电子邮箱:laochengqusifaju@sina.com

  

    老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