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 察 公 告(6号)
-
日期:2023-07-19
来源:
老巡公〔2023〕6号
根据十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就业创业资金和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组自2023年7月17日起,对全区就业创业资金和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
本次巡察紧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聚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政策棚架、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紧盯职能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聚焦履职不力、内控管理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等问题;紧盯为民服务情况,重点聚焦政务服务不优,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不及时问题;紧盯风险防控情况,重点聚焦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贪污侵占、套取骗取,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紧盯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聚焦“新官不理旧账”、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重点受理反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二级机构党组织领导班子负责人,其他与就业创业资金和困难群体救助资金领域使用管理有关的区直单位相关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开通以下信访渠道:
值班电话:16637961654(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可接收短信举报;
电子邮箱:lcxcb16637961654@163.com;
另外,在区委区政府大院东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9个街道办事处门口设置举报信箱。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识别此二维码可匿名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
(识别此二维码可通过微信向 巡察组反映问题)
|
区委专项巡察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