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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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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5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于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对我区困难群体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巡察,10月17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反馈了《专项巡察困难群体救助资金问题反馈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8项,已整改到位8项,整改完成率100%。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的整体满意率100%。集中整改期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项,开展专项治理2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发挥作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我区社会救助工作。
(二)群众纪律方面
2.工作不主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专题研究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深入排查困难群体情况,对照区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措施,将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已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相关办事处已完成上报2023年第4季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工作,2024年初步农村危房改造需求已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申报改造房屋进行现场评定。三是2024年困难群众集中资助参保于2023年11月和2023年12月拨付,第四季度经常性医疗救助资金保险公司已送票据至2023年10月,老城区医保中心已完成全部拨付,2023年9月-12月底医保中心已支付112.27万元。
3.以人民为中心意识树得不牢,工作缺少温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1月14日协同办事处及社区人员再次前往刘某某家进行回访,了解具体诉求。鉴于该户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和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彻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满意度。经现场与办事处协商,目前该户屋面防水及排水问题已由住建局和办事处联合解决。
(三)工作纪律方面
4.落实上级有关“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政策要求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政治学习,做好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社会救助政策和工作程序,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积极想办法,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严把申请对象的“审核关”,做到“应保尽保”,促进我区民政工作者整体能力提升。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对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巡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开展帮扶工作。五是强化对低保等救助对象的跟踪监督,定期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比对,严把“动态关”,做到“应退尽退”。六是强化宣传动员。在秋季资助宣传中印制宣传页和回执单各2.6万份发到每个学生,宣传到每个家庭。各学校认真学习资助工作认定细则,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渠道及时向广大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普及率、知晓率。七是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在2023年9月4日邀请专家对区属各学校进行了培训,全面提升对资助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保民生、暖民心工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八是确保“应享尽享”。在2023年秋季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成立资助工作专班,确保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以“一生一策”为工作原则,全面了解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帮助家长整理评审材料,积极主动开展资助认定工作,对于申请办理确实存在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办理流程,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九是主动担当作为。对于全区的残障儿童开展一次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于无法享有正常补助的学生建立重点人员名单,联系市福利院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同领导汇报办理,2023年秋季福利院21名学生享受到了国家救助。十是切实关爱特殊群体。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及相关教学人员进行送教上门,学生互动等形式开展关爱资助活动。
5.成员单位工作衔接不紧密,存在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发挥各单位的工作职能作用,及时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二是2022年底因疫情原因存在跨年支付情况,前期存在保险公司送医疗救助报销拨付单不及时的情况,现已和保险公司对接,明确一个月一送拨付单;及时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基金拨付。制定《老城区医疗保障中心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老城区医疗保障中心基金财务业务流程》,严格列出工作标准,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建构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体系,提高基金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2023年积极争取上级拨付资金821.38万元,同时争取将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列入老城区年初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四是做好部门之间沟通,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及时解决资金发放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积极争取资金,将养老费用列入区级年初工作预算。与托养特困人员的养老机构进行费用清算34.3036万元,完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已拨付到位。
6.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意识不强,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水平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综合提升。二是加快特困供养中心运营,目前特困供养中心实现社会化运营,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集中供养。
7.对临时救助工作着力不多,保障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及时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二是梳理各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制定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在政策内提高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监管,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挥作用。四是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老应急〔2023〕22号),区减灾委印发《2023-2024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老减委〔2023〕3号)。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申请文件,向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冬春救助资金。五是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召开老城区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议,对我区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六是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宣传活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通过线上精彩老城微信公众号、线下发放宣传册、走访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七是及时拨付冬春救助款物。2023年12月,区应急管理局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逐级下拨至因灾冬春生活困难人员手中。
8.规范化管理工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特困人员巡访工作,发挥社工人员、志愿者作用,加强帮扶工作力度,指导街道办事处与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签订供养协议。二是加强对街道民政干部培训,指导街道与特困人员的托养养老机构签订供养协议。三是开展特困人员抽查入户工作,区民政局对各街道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四是2023年12月底,将符合条件的20名特困人员已全部送到区特困供养中心集中供养,并签订供养协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力打通整改成果巩固提升“最后一公里”,保证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惠及于民,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提升工作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任务,强化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方面下功夫,强化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巩固巡察成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认真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形成长效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巩固和扩大成果运用,实行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我区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老城区民政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