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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不服老城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终止决定书2022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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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29
来源:
老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老政复终字〔2022〕第8号
申请人:郭某某,女,汉族,42岁,身份证号:41032319********,住洛阳市老城区某某小区
被申请人: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肖宇,局长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洛公老城(邙山)行罚决字(2022)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于2022年3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于2022年4月18日向本机关书面提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