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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不服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邙山派出所不予调查处理案复议终止决定书2022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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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29
来源:
老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老政复终字〔2022〕第10号
申请人:郭某某,女,汉族,42岁,身份证号:41032319********,住洛阳市老城区某某小区
被申请人: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邙山派出所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决定,于2022年4月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于2022年4月18日向本机关书面提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