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政办〔2024〕7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30日
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规范老城区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文旅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国内外游客对老城区旅游工作的满意度,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牡丹文化节”结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文旅文创战略和市委打造全国沉浸式文旅目的地的部署要求,稳步实施文旅强区战略,着力解决全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推动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滕 婕 区委常委
副 组 长: 丁雪峰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肖 宇 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局长、副区长
刘亚巍 副区长
师建龙 副区长
李海燕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成员单位:段关平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雅洁 区委网信办主任
尚凤辉 区文旅局局长
张 彬 区商务局局长
彭传喜 区卫健委主任
张 波 区城管局局长
王晓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波 区应急局局长
王向东 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副局长
李 明 老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马世昌 老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田 瑞 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乔 林 翠云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宏 状元红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亚丽 道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鸿瑞 丽景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超超 西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俊华 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亚楠 建安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仝国龙 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薇 洛邑文旅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 卓 定鼎农发公司董事长
曹岳森 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馆长
王 晗 洛阳隋唐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国瑞 洛阳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国家牡丹园)主任
刘少丹 洛阳国际牡丹园主任
周海涛 古墓博物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晓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以游客满意为标准,以品质化服务为导向,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一体推进,紧盯食品餐饮、景区景点、酒店民宿、汉服跟拍、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舆情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游客消费体验,提升满意度,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为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食品餐饮各环节监督检查
1.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突出节会热销食品,如牡丹鲜花饼、牡丹茶、牡丹籽油等洛阳特色食品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生产环境,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方面。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以大型食品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源头防控;以旅游景点及其周边、展会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贮存条件、“三防”措施、标签标识、环境卫生等是否符合要求等;以旅游热销食品、洛阳地方特色食品、饮料、应季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重点对各类店铺及流动摊贩,无证经营、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以旅游接待饭店(宾馆)、旅游景区、牡丹观赏园及周边餐饮店铺及流动摊贩、各类汤馆、水席店、不翻汤、洛阳特色小吃、十字街夜市等网红打卡地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资质、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处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关键事项,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景区景点服务质量
4.持续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完善提升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功能,落实景区预约、最大承载量等,优化游客体验。专项部署花会期间景区及周边公厕优化布局,落实专人保洁等,确保环境卫生。科学统筹重点景区周边停车场使用,合理规划停车位,增设垃圾箱,及时更新增加标识牌等,方便游客需求。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景区服务品质。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5.推动景区常态化开展延时服务。牡丹文化节期间,隋唐大运河博物馆、洛阳古墓博物馆等按要求延长营业时间,洛邑古城、隋唐洛阳城等热门夜游景区视情况延长夜间亮灯时间。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景区景点
6.丰富景区沉浸式业态和消费场景。推出隋唐洛阳城《唐宫乐宴》等沉浸式演艺产品,通过融合实景、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为游客提供实景演艺与虚拟现实相结合的沉浸式体验。加强景区与文创企业合作,推动特色文创产品进景区。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7.全力维护文旅市场秩序。加强景点景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诚信经营规范,建立景区商户诚信经营台账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重要节点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完善景区景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大酒店民宿排查整治力度
8.加强价格监测。开展辖区内酒店民宿的全面摸排调研,对全区酒店民宿情况进行摸底,建立住宿业管理台账,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住宿价格日监测机制,及时监测日常价格,对质价严重不符的商家进行约谈。
责任领导:师建龙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老城分局,老城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9.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学习先进地区民宿管理办法,借鉴先进经验。督促酒店民宿开展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管理水平。组织商家积极参选“洛阳市城市民宿”,打造老城特色品牌。
责任领导:师建龙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0.督促酒店民宿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对服务不规范、夸大宣传、价格虚涨、安全隐患突出、公共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通报和曝光,压实整改责任,督促酒店民宿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提升住宿品质和服务质量,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师建龙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市公安局老城分局,老城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四)持续开展汉服跟拍整治
11.强化行业指导。全面规范辖区汉服体验、妆造、跟拍等新业态市场主体,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公共卫生等基本要求,明确收费项目、服务流程、售后、双方违约责任、赔付标准等基本信息,避免产生纠纷。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区卫健委,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12.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汉服研究院引领作用,号召汉服行业从业主体及人员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洛阳的城市形象。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13.健全跟拍摄影评价机制。综合考量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反馈内容和数量,建立我区跟拍摄影行业“红黑榜”,定期对辖区内跟拍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全社会进行曝光,鼓励引导跟拍摄影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跟拍摄影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14.设立跟拍投诉举报咨询点。在热门景点设置投诉举报咨询点,现场接受咨询、投诉受理,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缩短投诉举报受理时间,提高处置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我区跟拍摄影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15.规范跟拍摄影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以反复纠缠、尾随、追逐、拦阻等滋扰方式向游客介绍跟拍,严厉打击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跟拍的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滕 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产业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
16.大力整治景区及周边市容市貌。依法查处景区景点及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游商游贩等现象;清理景区景点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加大对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的保洁力度。
责任领导:刘亚巍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17.营造节日氛围。在隋唐洛阳城、洛邑古城等重点区域,改善原有亮化,持续做好特色商业街区亮化提升,促进古都夜经济发展。
责任领导:刘亚巍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六)交通秩序整治方面
18.全面维护景区景点周边交通秩序。以洛邑古城、隋唐洛阳城为重点,整治周边及沿线车辆违停违骑、乱停乱放及小三轮拉客等乱象;及时疏导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文旅市场周边车辆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整治景区景点周边私设停车场收费等。
责任领导:肖 宇
牵头单位:老城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七)舆情信息处置方面
19.及时处置舆情、发布信息。规范官方网站、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灾害天气预警等宣传信息;及时处理文旅市场舆情和群众举报投诉,做好舆情监控、线索报告等工作,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领导:丁雪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旅局,各景区景点,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尽职尽责,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的原则,务必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契机,扎实规范、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二)全面梳理,督促整改。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大对文化与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调查梳理,全面排查问题,建立整治问题台账,确定任务目标,制定整改计划,以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为重点,提高整治针对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集中整治期间,各责任领导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强化联合执法,提升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及时公布整治成果。
(四)及时总结,上报成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于市场秩序混乱、问题较多的,将分别进行约谈、批评、通报,限期整改。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检查台账,形成书面报告,每周四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附件: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老城区文旅市场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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