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门办事处

日期:2024-02-01作者:

一、基本情况

丽景门街道,隶属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与瀍河回族区搭界,南起中州渠北街,西至承福门大街,北至中州东路,距老城区政府2千米,辖区总面积1.5平方千米。202312月设立,辖区内共有鼓楼社区、东城门社区、公园巷社区、农校街社区、南门口社区、建春门社区共6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南大街136号。

二、单位领导

聂小会:党工委书记

许丽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颖: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磊: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焱:办事处副主任

赵景云: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云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振兴: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帮助工作

梁三军:副科级干部s

王子鸣:帮助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丽景门街道党工委、丽景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行政执法等职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下设机构

丽景门街道党工委、丽景门街道办事处设下列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接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等部门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接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对接区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接区委社会工作、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网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信访等部门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接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对接区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工作。

(七)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区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统计、市场监管、民营经济等部门工作。

(八)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接区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

(九)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文旅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内文旅产业发展、文旅项目建设、引资引智、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辖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和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区域文旅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协助实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便民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旅游行政服务等体系建设;负责辖区文旅品牌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大型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组织策划的相关工作。对接区委宣传、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民营经济、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工作。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老城区南大街136

联系电话:63987517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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