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老环审〔2024〕03号
关于《香榭里·畔山兰溪(五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1485836X7)上报的由洛阳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香榭里·畔山兰溪(五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金谷园北路与魏紫路东北角,项目规划占地90427.227m2,总建筑面积340292.62m2,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225786.14m2,地下建筑总面积114506.48m2。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建设期,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活废气(幼儿园厨房、住宅楼油烟废气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幼儿园食堂烟道排放口的设置需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住宅楼油烟由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内的空气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每层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6次。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居民生活污水、幼儿园废水和物业人员生活污水。各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及在区内行驶的交通噪声,需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以减轻对居住环境的噪声影响。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居民、幼儿园、物业管理、便利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在项目区内做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