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市老城区道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城区道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
电话:0379-69696116,通讯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中路39号(西关老城区政府南院)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老城区道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20号 | 老城区道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20号,项目租用春都路20号现有六层办公楼,作为门诊科室、病房、办公区等,设置50张床位,开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2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般综合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汇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标准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恶臭处理设施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间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在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原则上不在医院暂存,转运不及时确需暂存的用密封袋封存置于带盖收集桶,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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