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2月21日《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利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省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洛财预〔2018〕532号)文件,下达我区建档利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2.1万元;《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利卡贫困学生营养改善省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洛财预〔2018〕533号)文件,下达我区建档利卡贫困学生营养改善资金9万元;两笔资金共计11.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11.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调,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认定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拨付经费;教育部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将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安全。
三、资金管理
按照《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名称 | 省级资金(万元) |
老城区教育体育局 | 11.1 |
五、监督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0379-6327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