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户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发,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申请原因并签名。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理并录入电子档案。
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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