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文书编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违法行为 | 适用法律 | 处罚内容 | 决定 日期 | 执行情况 | 办案 人员 | 办案 科室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元) | 其 它 | 收缴罚款(元) | 是否 履行 | 处罚决定号 | ||||||||
老卫放罚﹝2024﹞1 号 | 洛阳交通医院 | 1、安排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技师从事诊疗工作;2、未按规定组织放射技师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而从事放射诊疗活动;3、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 | 2024-08-23 | 老卫放罚﹝2024﹞1 号 | 王红欣 赵廷耀 | 执法三科 | |||||
老卫放罚﹝2024﹞2 号 | 洛阳中隧医院 | 1、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检查的情况下,安排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在未对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 | √ | 2024-08-22 | 5000 | 是 | 老卫放罚﹝2024﹞2 号 | 王红欣 赵廷耀 | 执法三科 | ||
老卫放罚﹝2024﹞3号 | 洛阳益斌中医院 | 1、在没有为放射技师申办佩戴个人外照射剂量计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在没有为放射技师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3、在没有为放射技师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安排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 | √ | 2024-08-22 | 4000 | 是 | 老卫放罚﹝2024﹞3号 | 田玉胜 刘利丽 | 执法三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