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由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组织的就业培训可以享受培训补贴。
经审核,本次拟拨付2023年洛阳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共45人,合计5.4万元。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资金拨付汇总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
监督电话:62322898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