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 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 建〔2020〕299号)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下达我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项 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 ) 3L9万元,具体为:孟津县18.7万元,汝阳县8.8万元,老城 区4.4万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
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210105农村 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 入相关科目。上述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以及 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相 关县(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负主体责任,保证资金支出依 法依规、安全、有效,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 付使用。
二、 此项资金已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请各县(区) 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监控及基础管 理监督等相关工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 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 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 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四、 有关县(区)要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 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按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 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120]住房城乡建设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河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市级财政部门 | 洛阳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度体标 年总目 |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存 量危房改造任务。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 | 29户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 100% | ||||
时效指标 |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 行率 | 100% | ||||
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 因地制宜 | |||||
益标 效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 件 . | 基本保障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230年 维修加固的215年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