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保障其住房安全。2023年12月21日,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辖区涉农办事处召开“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动态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推进会”。
根据《洛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洛建〔2023〕62号)要求,各办事处要做好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走访摸排,对于发现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要纳入改造计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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