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老城区司法局是区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有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行政法规科、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局属事业单位:老城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8个派驻街道司法所。
二、单位领导
局 长:王润凯,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宋宏克,分管局办公室、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法律援助中心、老城公证处
副局长:牛海潇,分管行政法规科、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股、8个派驻街道司法所
公证处主任:张 鹏(参与班子分工)
三、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方案,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检查督导。
(三)是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及清理;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四)是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案件,负责按期答辩按时出庭,负责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负责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拟定行政复议的决定;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
(五)是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六)是拟定公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是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八)是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九)是依照有关法律,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考核管理。
(十)是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是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二)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379--65250325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5:00--18:30
冬季:8:30--12:00 14:30--18:00